离婚案件中出现抢夺孩子的情况该如何化解?这份白皮书为家事案件多元解纷来支招
2024-05-20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妻子带着儿子搬出,与丈夫分居。但丈夫却闯入妻子住处,将处于哺乳期的儿子带离,双方因抚养问题闹得不可开交……面对此类关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家事案件,法院该如何进行实质性化解呢?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该院2016年至2023年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以及十起典型家事案件,上述案件就是其中之一。该院是如何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取得新发展的呢?

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存在困局

法院如何为家事纠纷化解提供有益指引?

在上述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收案后立即组织谈话,告知男方抢夺孩子的行为极为不妥,并向男方发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后由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社工在人民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徐汇区妇联、徐汇区民政局共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当天,承办法官见二人关系有所缓和,通过两个小时磋商,双方达成诉中抚养协议,将二人分居后各自直接抚养时间、探望频率、接送方式、是否支付抚养费等细节以书面协议形式确定下来,并约定双方自愿遵守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直至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两个月后,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向双方发放了上海市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有了前期二人轮流带孩铺垫,加上提示的触动,最终本案调解结案。

除此之外,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件中,还涵盖了老年人居住权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抚养费提存制度、指定监护人制度、诉中抚养协议等,以及专业家庭教育治疗、家事审判协作机制在家事纠纷实质化解的运用,多角度展示家事矛盾纠纷中法院的典型做法和审判思路,以期为家事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提供有益的指引。

白皮书显示,2016年5月至2023年12月,徐汇区人民法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6860件,家事案件占同期民事审判庭审结的全部案件的19.68%。家事案件总体呈现出财产类型多样且价值较高、案件事实复杂性日益突出和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尖锐、容易激化等特点。

记者从白皮书中看到,法院从审结的家事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保护存在困局,一方面反映部分当事人对未成年人保护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认知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司法机关在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诉前调解环节存在短板。同时,公民过度依赖司法手段解决争议,导致未成年人权利救济效率低下。此外,有些家庭忽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关怀,导致未成年人出现心理问题;有些家长自身缺乏家庭教育常识,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仍需进一步加强。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单位揭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

为了解决家事审判难点问题,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徐汇法院创新探索“六项协作机制+一项协议”。如全市首创未成年人抚养费提存监管制度,建立涉诉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等。徐汇法院还进一步加深与社会观护人员的合作,与区民政局、区团委、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联合成立未成年人辅助探望监督基地,致力于打通未成年人探望权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并会同区检察机关签署《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协作机制》,在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抚养、探望等案件中,对不履行抚养义务、阻挠探望等危害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目前已在十余起案件中适用此制度,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此外,徐汇区人民法院还联合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协作配合备忘录》,并为“徐汇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根据备忘录,下一步四单位将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人才共建机制、普法共宣机制,在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根据需要开展或协助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共同促进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的有机结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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