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群体诉讼能力弱维权难怎么办?“苏河检影”为其开通“绿色通道”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通讯员 姚彦静 韩欣暐
如何保障残障人士的合法民事权益?如何通过涉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精准帮扶这一弱势群体?8月14日,普陀区检察院以“助力残障群体权益保障”为主题,介绍了涉残疾人支持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并发布了王某申请指定监护人支持起诉案等三起案件。
残障人士诉讼能力较弱
支持起诉助力解决维权难
刘某从年轻时便患有精神疾病,亲人相继在国外离世。刘某的母亲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将他托付给了舅舅王某。王某居住在外地,受姐姐嘱托,他与社区工作者共同照顾刘某,经常到上海看望外甥,帮其处理相关事务。然而,在帮刘某办理相关手续时,他被告知需要出具指定其为刘某法定监护人的民事判决书。这一要求让年过七旬的王某不知所措——“难道还要去法院打官司?”
2023年3月,在社区的协助下,刘某向普陀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帮助申请宣告刘某为民事无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王某为刘某的监护人。王某和刘某并非直系亲属,要证明二人的身份关系难度较大。除此之外,此案还涉及跨省、跨国多重因素,证据调取难的情况。而王某和刘某都已高龄,无力东奔西跑去搜集证据。普陀区检察院经研商,认为二人自身诉讼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应予以受理。
在检察官的指导帮助下,二人申请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并获得刘某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报告。
同时,检察官还协助王某收集他与刘某母亲系姐弟关系的证明、刘某的姐姐和父亲在国外去世的证明等证据材料。又前往民政部门调查刘某的婚姻状况、到刘某母亲的单位调取《职工登记表》证明家庭成员组成情况、到社区调查刘某母亲委托情况等,使证据链更加完整。
依托普陀区检法两单位关于支持起诉的协作机制,在向法院递交申请书后,法院亦指派专门法官跟进案件情况。普陀区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支持王某申请宣告刘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支持王某申请指定其为刘某的监护人,法院迅速作出裁决。
“苏河检影”聚焦弱势群体司法需求
消除诉讼障碍 开通“绿色通道”
记者从普陀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大力开展残障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落实民生司法保障,切实保障弱势群体依法享有、有效行使诉权。近三年,共办理涉残疾人支持起诉案件26件。普陀区检察院还以“苏河检影”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始终聚焦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帮助草拟诉讼文书等支持起诉履职方式,消除弱势群体诉讼障碍。
该院办理了熊某与沈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吴某申请指定监护人支持起诉案等多起影响广泛的案件。根据办案中总结的经验,为当事人制作证据清单模板,引导收集证据。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关键证据,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案件办理后,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形式,跟踪了解残障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落实等情况。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常态化机制,完善助残工作体系,提高助残服务意识。
据了解,通过建立“检察+司法+行政”联动模式,普陀区检察院分别与区法院、区残联、区法援中心等职能部门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双向移送涉残案件线索9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7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5次。依托与区法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在支持起诉案件办理中就快速立案、委托鉴定、费用减免等方面提供司法支持,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通讯员 姚彦静 韩欣暐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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