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差评索赔?上海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典型案例,本市闵行区《相某漫编造事由向网络平台商家恶意索赔敲诈勒索案》入选。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获悉,近年来,上海各区法院、检察院不断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敲诈勒索犯罪。
◇ 近200份外卖中屡屡发现头发、钢丝 ◇
近200份外卖中屡屡发现头发、钢丝,这3年来为何“倒霉”的总是她?每次“吃出”异物后,她又为何总是熟练地利用话术向商家威胁索赔?偶然发现的“生财之道”让相某漫3年敲诈商家3000多元。本案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相某漫犯敲诈勒索罪,最终被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相某漫初中毕业后,一直打零工为生。2021年初,相某漫在某线上买菜APP点了一份熟食,但拿到手品尝时,却在里面吃出了一根牙签。生气的相某漫随即找到客服投诉,很快便收到了这笔熟食的退款以及1000元的赔偿。“原来从食物中吃出异物向客服投诉,不仅能吃霸王餐,还能拿到一笔赔偿。”这次的遭遇反而为相某漫提供了一个赚些零花钱的“灵感”。
相某漫决定如法炮制。此后,相某漫在“美团”“饿了么”APP上点外卖后,会先吃掉大部分,然后故意放一些头发、铁丝或者塑料片等异物进去。在向商家发完照片投诉后,相某漫就要求商家退款,并声称要按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多倍赔偿。
相某漫回忆,自己碰到的很多商家都会选择赔偿一定钱款来息事宁人。如果遇到不愿意赔偿的商家,相某漫则威胁商户自己要拨打12315投诉,并要求商家及时转账。“我也会把在网上投诉的记录和通话截图发给商家,商家赔偿之后我就会撤销投诉。”人心不足蛇吞象。2023年起,相某漫开始在未下单的情况下,谎称自己在商户微信小程序上下单或到店下单,进而向商户进行敲诈勒索。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3年6月,美团工作人员在进行后台数据整合时,发现有人多次以食品中有头发、钢丝等杂物问题为由在平台上联系商家,同时还向平台投诉,要求订单退款以及赔偿。察觉到异常的工作人员随即向警方报案。
检察官提醒,本案被告人正是抓住了商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知道大多数商家会选择息事宁人,便无中生“异物”,以此进行敲诈勒索。面对有敲诈勒索嫌疑的消费者,商家在依法合规经营的同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案主审法官卢进认为,利用线上平台恶意“索赔”,不仅严重侵害了经营者的财产利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打击,有利于遏制恶意差评的蔓延,避免消费者被误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故意制造并举报快递员、网点“虚假签收” ◇
无独有偶,一女子三年来故意制造并举报中通快递员、网点“虚假签收”,索赔140余次,获利37000余元。在搜集了大量证据后,中通快递集团主动报案,全力配合青浦区警方调查,最终该女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青浦区检察院案件公告显示,从2021年开始,中通全网多个网点陆续发现,某申诉人通过网购平台购买低价值物品,填写全国各地虚假地址,采用不同姓名、不同手机号码恶意申诉,勒索网点和小哥赔偿。
当全国各网点将情况反馈至中通集团客户投诉部后,立即引起了总部网络监察部门的警惕和重点关注。在对投诉案例与手法进行比对后,发现疑似为同一人所为,集团于2023年7月正式向青浦区公安机关报案。
青浦区公安机关接案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全面了解排摸,发现该申诉人彭某于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使用上百个收件地址和3个手机号码,向中通各地网点索赔140余次。随即,警方于2023年9月于安徽省芜湖市彭某家中将其抓获。
到案后,彭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三年间,彭某通过网购下单了大量生鲜商品,中通小哥送货时均提前拨打她的电话,彭某都拒接,小哥随后派送至彭某填写的地址。但彭某却以此为由进行投诉举报,要挟被举报的小哥和网点向其支付所谓“赔偿”。其中甚至有多次,她为获得更高的赔偿款,使用修图手段修改快递价值。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青浦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目前,还有两起同类案件已经进入司法审查环节。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为中通各网点、快递小哥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网点的合法利益,也为维护电商平台的诚信经营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 开箱、开罐视频反映奶粉中有异物 ◇
静安区检察院近日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暨“优公示范庭”观摩活动中,也有一起知名奶粉企业遭敲诈勒索案引人关注。
2024年1月10日,某知名奶粉企业Z公司报案称疑似遭敲诈勒索:2023年6月至7月,接连三次收到“维权”投诉,称该公司售出的婴幼儿奶粉中混有纤维或金属异物,要求“退一赔十”。
据Z公司介绍,公司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并设有2mm滤网过筛和金属探测器等多重质检措施,不应存在混入金属异物的情形,此前也从未收到过类似投诉。这三次投诉,均系投诉者向公司微信公众号发送“开箱视频”“开罐视频”,反映奶粉中有异物,公司迅速派专人深入生产线排查,却并未发现异常。
考虑到这些视频一旦在网上传播,将对企业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Z公司先行补偿了3名客户总计1.7万余元,欲进一步沟通时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
从单罐奶粉到一箱6罐奶粉的索赔,Z公司认为这不是巧合,决定报案维权。2024年1月1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冯某、何某、王某等人。冯某主动投案,供述了受王某指使网购奶粉,由何某投放异物,后拍摄视频进行投诉的过程。
2024年1月16日,何某、王某被警方捉拿归案。侦查阶段,两人坚称是正当维权,否认投放异物。
2024年1月下旬,静安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郑翼、检察官助理张蓝予依法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同时,加强线索研判,引导公安机关“纵向深挖”行为人的其他犯罪事实、“横向排摸”关联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最终挖出包括何某、王某在内的共6名犯罪嫌疑人向十余家奶粉企业发送“开罐视频”的犯罪事实。
经进一步查证,2023年5月至8月,何某与女友王某为牟利,结伙或指使冯某、义某等人,先通过某网购平台购买多个品牌奶粉,再由何某向奶粉罐中投放异物,随后拍摄“开罐视频”,以此向网购平台及相关品牌奶粉公司投诉,要求“退一赔十”。通过上述方式,何某、王某先后多次从Z公司、Q公司、N公司索得钱款共计1.7万余元,并向冯某分成4188元,向义某分成2600元。
此外,2023年7月,刘某从老乡何某处得知上述“捞偏门”的牟利方法后,结伙赵某网购了一罐Z公司生产的奶粉,按照上述相同手法向奶粉中投放异物,拍摄“开罐视频”,要求“退一赔十”。凭此,赵某获得Z公司4050元赔偿,并向刘某分成2000元。
2024年2月8日,何某、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其余犯罪嫌疑人先后被取保候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静安区检察院综合考量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于2024年7月3日、7月8日先后对何某、王某以及有前科的刘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2024年8月8日,静安区法院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年11月7日,法院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鉴于王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在开庭前主动赔偿被害公司损失,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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