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强制下班?等等,别急着感动
2025-03-12 时评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陈嘉音

因为公司不准加班,解锁了“人生第一次被赶出公司”的经历,这不是“凡尔赛”,而是最近发生在大厂打工人身上的事情。开年以来,大厂们风风火火地开始“反内卷”。在社交平台上,很多人分享了自己“被准时下班”的经历:HR“扫雷式赶人”,员工自己反而有些“下班羞耻”,堪称职场一大奇观。

例如,大疆规定员工必须在晚上9点下班;海尔内部发布全面落实双休制的通知;美的提倡各部门领导控制加班,规定18:20后不允许有人还在公司加班,同时也禁止了员工就餐后再返回工位继续加班的现象;名创优品规定会议不超过30分钟、审批流程不过夜等。

听起来很贴心,但是先不要急着感动。退一步想,员工每天应该几点上班、几点下班,劳动法规定得清清楚楚,况且一些企业“强制下班”时间,明显晚于常规的下班时间,与其说是“员工福利”,不如说这仅仅是遵守了企业的底线。

另外,被赶回家的打工人,真的能“离线”吗?“周一早会前提交方案”“假期全员必须在线”,领导信息要随时回复,客户的需求随时要满足,手机电脑是24小时不敢离线。因此,规定中的那些斩钉截铁的“不准”“禁止”“不允许”应该把上下班界限也划清楚。当八小时工作成常态,没有人再讨论“强制下班”,这才是我们打工人真正喜闻乐见的。

当畸形的加班文化制约社会良性发展,国家出手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也是热点话题,不少代表委员都提出了建议,他们提出行业中存在的“大小周”工作制、工作群模糊上班与生活边界等问题。其目的正是为了通过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完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所谓内卷,本质上是资源错配下的恶性竞争。这种竞争既包括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份额进行的价格战、无序扩张等,也包括企业内部的无效加班、过度加班、隐形加班等。这些加班乱象,不仅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可能成为企业健康发展的桎梏。

而企业应当明白,绩效考核的“质”比“量”更重要。毕竟,真正伟大的企业,从不需要靠灯火通明的办公楼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陈嘉音

编辑:张红叶

编审:陈晓培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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