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拒当扰人直播“群演”,怎样才能走出维权囧境?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张逸麟
“我们吃饭就坐在直播被怼脸拍的位置,真的欺人太甚!”这是今年年初上海一位消费者在餐馆点评上的留言,当时她无意中发现自己和姐妹整个吃饭和聊天过程,全程都被直播并放在了网上。而且现场收音非常好,若聊天声稍大点,也会“公之于众”。
“生活并没有那么多观众”,本是缓解社交焦虑的话,却在全民直播时代被改写。各大社交平台上存在着大量将镜头对准顾客的餐饮直播间。
餐饮实体店难做,直播正成为成本最低的引流方式,普通顾客的自然神态比演员更能营造真实感和烟火气。但这类不告知、不负责的直播,却在侵犯着顾客的合法权益。一个摄像头的背后,可能是无数双眼睛,你的“吃相”、你的谈话、你的隐私毫无保留地在网络世界曝光。
不能忽视其背后可能的隐患,有些不法分子通过对个人隐私的收集,利用面部识别、人肉搜索等手段为网络诈骗创造条件。更何况一旦“隔屏有眼”,消费者的信任感和安全感就将被消解。不愿意当“群演”的我们,难道下个馆子都要多留一个心眼,“安安静静吃碗面”就这么难吗?
事实上“被迫入镜”的情况远不止餐馆,美容店、游乐场,包括健身房、游泳池这些私密性较强的地方都是“重灾区”。在一次网络投票中,有近90%的网友对“被直播”行为表示介意,大众苦之久矣。
法律层面也早有明文规定。根据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隐私权方面,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与个人信息存在法律界定差异。隐私权保护的核心在于防止对私密领域的非法侵扰。
既然法律的红线和大众的意愿如此明晰,为何现象却屡禁不止?关键还是维权不易。发现难,摄像头藏得越来越隐蔽;取证难,许多直播并未留存证据;过程繁琐,面对无休止的争执与时间、精力成本,不少人气消了便“半路放弃”。一些商家正是看到了维权“软肋”,被发现了挪一下镜头,被投诉了关一下直播,玩起了游击战术。
因此相关部门理应为民众维权提供支撑,畅通公众维权渠道,简化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同时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要跟上时代的变化。例如西安市监局已将“未告知直播”纳入违规整改,监督商家遵循提前告知、尊重意愿、技术保护的直播三原则。也有专家呼吁建立“事前告知+事中监控+事后重罚”机制,细化赔偿标准。
作为不愿给流量当“群演”的消费者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摄像头说“不”,反驳“公共场所直播并不侵犯隐私”的狡辩,不接受“又不是明星较什么劲”的PUA。用投诉、差评、曝光、法律维权的“武器”,守住自我权益底线,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在保护他人。
树立边界从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经历了对恶意中伤、肆意网暴的多轮重击,才让更多人意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而人人都有摄像头的时代,也需要优化维权环境,提升维权意识,让“直播并非没有禁区”成为共识,让尊重他人意愿成为商业习惯和社会风尚,这样才能让我们可以安安静静地健个身、游个泳、吃碗面。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张逸麟
编辑:张红叶
编审:陈晓培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 相关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