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谁来管?临时监护怎么管?记者直击一场特殊的庭审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今年89岁的聂阿婆,3月31日再次坐进法庭,为了变更监护人。坐在她对面的是她的侄子聂先生,从现在开始,他就要从法律上正式担任起聂阿婆儿子小汪的监护人。这是一场特殊的庭审,各种规范只为打通紧急情况“临时监护”兜底的最后一公里。
◇ 特殊家庭接连出现监护困境 ◇
聂阿婆家有一段悲伤的过往,儿子小汪15岁时突发精神疾病,从此住进精神病院再没出来。
成年人的监护人需要法院确认,即便是亲生父母。为了帮儿子办理事务,聂阿婆和老伴老汪曾向法院申请作为儿子的指定监护人,因为家住五楼,腿脚不便的聂阿婆不方便出门,所以静安法院上门开庭后判决指定老汪作为儿子的监护人。
“当时老先生多次表示他年纪大了,如果日后失去行为能力的话,谁来照顾他患精神病的儿子和他自己?”老人的顾虑触动了承办法官、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白云的心。后来在法院和居委的共同努力下,协助老两口跟聂阿婆的侄子聂先生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
不幸的是,老汪后来不慎跌倒引发疾病,自己也失去了行为能力,暂时没有人协助其儿子办理身份证及补贴领取事宜,陷入了紧急情况。于是,居委会承担起了“临时监护”职责,并和法院同步启动“临时监护”与指定意定监护后的衔接。
老汪跟聂先生光有意定监护协议是不够的,还需要法院的确认。庭审现场,法官在明确了老汪(被领养)、小汪(独生子女)没有其他亲人后,聂阿婆表示愿意让侄子聂先生当儿子的监护人。聂先生也表示愿意当小汪的监护人。
在了解了聂阿婆一家的基本经济情况后,法官郑重地向聂先生提出:今后每一笔开支都要记账。对于聂先生经常需要往返上海和安徽的路费,法官表示认可,但也要记账。
那么,如果意定或法定监护人出现突发疾病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其他情形怎么办?那就要居民区启动对被监护人的“临时监护”程序,代为进行银行业务、各类政策补贴等事宜,完成对其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监护,避免因真空期导致损害,实现合法合规合情的闭环管理,体现社区治理的温度。
◇ “临时监护”事务操作有了标准与法律边界 ◇
根据聂阿婆家所属的彭浦新村街道2025年度数据统计: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58448人,占户籍人口比为48.65%。
“意定监护是居民的自主选择,是为自己的养老或者应对突发事件发生提前所做的预案。我们街道可以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来指导他们选择是与他人签署意定监护协议,还是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彭浦新村街道司法所吴佳颖告诉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彭浦新村街道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每周5个工作日,会有资深公益律师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其中就包括意定监护。
针对沪上接连出现的独身女子突发疾病需要抢救“无人签字”的问题,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海有为基层社区工作者“临时监护”工作提供了专业司法指导。
“亲属找不到怎么办?”“管理被监护人财产时怎么留痕?”“给被监护人做医疗决策,会不会担责?”针对基层工作者的这些履职困惑,李海有也给出了可落地的解决方案,明确“监护履职应当依法审慎开展,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例如,选择医院等级越高越优先,优先使用被监护人的医保账户等。“医疗决策要更多地听从医生,必要的时候可以跟其他专业医生进行协商,如果针对重大情况,可以形成书面的医疗决策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发布的《彭浦新村街道居委会临时监护工作指引(试行)》,推动了“临时监护”工作跨部门协同落地。
该指引在法院专业指导下,由彭浦新村街道编制出台,从四个维度明确了“临时监护”事务的操作标准与法律边界:核心原则明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尊重意愿、依法履职、公开透明、权责统一、专业协同等核心履职原则,划定多项履职负面清单,为居委会履职划定清晰边界。全流程规范覆盖从发现报告、调查评估、确认备案到职责履行、后续衔接的全流程操作规范,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标准化配套制定10项标准化工作样表,统一工作记录格式,确保履职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重点环节要求对财产代管、医疗决策等重点环节制定明确操作规范,例如单笔支出超过特定金额需经居委会主任、书记双签字,医疗决策需遵医嘱并形成书面记录等。
◇ 确保紧急情况有人管、管得快、管得规范 ◇
为了妥善应对辖区居民未来可能出现的紧急特殊情况,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朱钢与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丽珍共同发布临时监护“三方同时响应、四步指定监护”联动机制。
三方同时响应机制包括:实现紧急情况的同步处置,居委会作为一线排查主体,发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核实上报;街道接到报备后,立即统筹协调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开展应急救助;法院同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当日申请、当日立案、3日内审结”的快速办理机制,实现应急处置与司法程序无缝衔接,确保特殊群体在监护真空期得到及时救助。
四步指定监护流程第一步:法院快速受理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第二步:居委会配合法院开展事实核查,形成完整的核查报告;第三步:法院依托街道巡回审判点开展社区巡回审判,当庭作出裁判;第四步:街道、居委会建立临时监护专项台账,便于完成监护责任移交,实现“排查——响应——裁判——履职”全闭环管理。这套机制特别针对“老养残”家庭监护失效、独居突发疾病、意定监护衔接空档等5类常见紧急情形,明确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确保紧急情况有人管、管得快、管得规范。
“临时监护不是‘独角戏’,需要司法机关、街道、社区、社会机构的多方协同。”傅朱钢表示,本次发布是静安区人民法院推动司法服务延伸至社区治理最前沿的又一实践成果,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机制保障,既解决了社区工作者“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又实现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制度化、常态化。
从意定监护、公职监护再到临时监护,静安区人民法院正逐步构建起一套覆盖监护类案件全流程、全链条的司法指引体系,通过明确的流程规范、权责划分与实操指引,推动司法职能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下一步,静安法院将持续健全监护全流程司法保障机制,以专业司法服务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化。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 相关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