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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闻发布会谈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

幼有所育 幼有优育 幼有善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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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明年“六一”起施行。教育系统将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该法?1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颁布学前教育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广大适龄幼儿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说。

    学前教育法是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依据、行动准绳。田祖荫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学前教育法,将实施学前教育法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实施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紧密结合起来,把近期的重点工作纳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牢牢把握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部署,教育部将重点抓好四个“进一步”——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一方面优化资源布局,增加人口流入地区普惠性资源特别是公办资源,加强人口流动变化较大地区入园供需监测。另一方面提高资源供给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实际,优化班额和生师比,改善办园条件。

    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做到“预算有科目,拨款有标准,分担有机制,资助有制度”。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把好教师入口关,对失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推动各地严格把握幼儿园设立条件,加强幼儿园办学资质审核;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督导评估、信息备案和公示制度;准确把握学前教育法规定,对违法违规办学的、教职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以及侵害幼儿权益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引导幼儿园坚持保育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严格规范保教行为,研究制定课程教学资源审定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监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资源。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的办园行为。加强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学前教育法出台后,基层教育系统如何贯彻落实?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说,江苏将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的核心精神和主要内容。

    “我们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上位法及时修订《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进一步凸显学前教育的普惠性。”顾月华说。

    四川省成都市第十六幼儿园园长余琳表示,将不断完善幼儿园章程、制度,把学前教育法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杜绝违背儿童学习与发展规律的行为,以教育科研引领保育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余琳还提到,将以幼儿园为宣传主阵地,组织开展专家讲座、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面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法律,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正确理解。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表示,各地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健全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为教育强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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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法有何亮点特色?

    明确学前教育“办什么”“谁来办”——

    如何认识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关系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关系举办者责任等关键问题。

    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这些规定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性质定位,将有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每一位学前儿童都能依法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获得更全面发展的机会。”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所长洪秀敏评价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此,学前教育法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在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系主任梁慧娟看来,将党中央的部署落实到法律规定中,有助于切实降低家庭育儿成本,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确保学前儿童“有权利”“得保护”——

    小小孩童,最是需要全社会呵护。学前教育法专设了“学前儿童”一章,体现学前教育立法以学前儿童为中心。

    根据学前教育法,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这有助于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和尊重学前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在法律框架下,成人更应当尊重学前儿童的人格尊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听取他们的意见。”梁慧娟分析道。

    有效的幼儿园安全监管,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保障其生存权的关键所在。针对公众关心的学前儿童人身安全问题,学前教育法也进行了详细规定,提出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

    此外,学前教育法还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作出规定,要求幼儿园聘任(聘用)园长、教师等工作人员时,应当查询应聘者违法犯罪记录,并明确了不得聘任(聘用)的情形。

    促进学前教育“有质量”“办得好”——

    学前儿童处于身体成长、认知发展、习惯培养的关键时期,处理好学前儿童的保育教育问题至关重要。

    对此,学前教育法提出,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安全和劳动意识。

    “这些规定将我国学前教育多年发展经验和实践探索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保障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有助于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洪秀敏说。

    幼小衔接方面,学前教育法明确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幼儿园与中小学最大的区别就是保教结合、保育为先。”袁芒认为,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有利于纠正和规范近年来“重教轻保”的倾向,将进一步促进学前儿童养成好习惯、保护好奇心、塑造好品格。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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