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陈宏】
在影视产业正经历调整期时,AI技术被行业寄予了降本增效、寻找新风口的厚望。于是,有了“未来影视剧男二女二或将全面启用AI角色”的传闻,有了头部影视公司快速注册AI演员官方账号的举动。但让人无奈的是,真正的革命性用法还没诞生,却已爆发了AI演员“其实就是剽窃明星形象”的争议,也引发了大量明星工作室指控AI角色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的维权事件。相关话题持续发酵,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这让人想起了当年的初代虚拟偶像洛天依。不过,与洛天依出道时收获一边倒的喜爱与追捧截然不同,这些AI演员虽然面容俊美,但几乎都遭到了粉丝、观众和普通公众的抵制。为何两者的命运迥异?其背后的核心逻辑是,技术应用应该有边界。行业伦理、法律意识、原创精神的红线,都不容践踏。披着AI外衣的山寨明星,开启不了娱乐行业的新时代。
这类AI演员之所以遭到众人喊打,表面看是因为引起了公众和行业对“AI取代真人”的集体恐慌。但实际上是部分影视公司急功近利,把AI技术当成侵权捷径。从目前曝出的乱象来看,部分影视公司打造AI演员,并非从零构建原创人设与外形,而是直接抓取当红明星的面部特征、神态气质等数据进行AI建模,打造出“高仿明星脸”,试图借助真人明星的流量热度快速博取关注。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技术盗版”一旦泛滥,将严重冲击演艺人员的职业尊严与合法权益——当一个人的声音、面孔、表演风格可以被轻易复制替代,创作者的劳动价值将被严重稀释。此外,不少演员明星还屡屡因为AI换脸、深度伪造等技术,被动卷入诈骗、色情、制假等恶性负面事件,不仅严重损害自身声誉,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演员王劲松就曾痛斥自己形象被AI盗用售假的行为。
当年洛天依的成功,在于她是一个“从零开始”的原创形象。她的声库、人设、形象均为原创,不依附于任何真实存在的个体。受众喜爱的是其独一无二的虚拟特质,以及背后创作者赋予的艺术生命力。洛天依的出现,是文娱行业对虚拟演艺形态的全新探索,填补了真人演艺之外的市场空白,既不侵犯他人权益,又能凭借独特风格形成专属IP,实现长期良性发展。所以,公众反对的,从来不是技术本身。
AI技术本是推动影视行业革新的重要契机,却因部分从业者的短视行为,陷入侵权争议与信任危机。虚拟文娱产业的良性发展,绝不该是对真人形象的简单“复制粘贴”,而是要依托技术实现原创突破。如此,AI技术才能真正赋能影视行业,走出一条合规且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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