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垃圾不分类有可能被扣租房押金
2019-03-26 上海

垃圾分类版房屋租赁合同。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文、图

垃圾分类深入到社区,却碰到了瓶颈。在菊园新区部分小区的租赁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记者昨天从菊园新区管委会获悉,未来,在区域内租房的房客可能会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签署一份特别的“垃圾分类版租赁(买卖)合同”,根据最新规定,倘若租客乱扔垃圾,很可能面临被房东扣除部分押金的风险。据悉,利用租赁合同来约束租客的做法在全市尚属先例。

在调研过程中,记者发现,尽管对扣除押金有明文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最终目的不在罚款,而在于让租客重视垃圾分类。

租赁合同中增加的垃圾分类条款。

垃圾分类写进新款租赁合同

宝菊新家园小区是菊园新区第一批推进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19个小区之一,在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工作中,19个定时定点小区取得了垃圾分类的阶段性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推行垃圾分类后,该小区垃圾总数减少82桶,干垃圾量减少196桶,湿垃圾量增加114桶,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明显增强。

但同时垃圾分类的推进也遇到了瓶颈,宝菊社区居委会主任邵雯君介绍说,嘉定动迁房小区占比较大,如和宝菊新家园一样的动迁房中占1/3的房屋被动迁居民出租,推进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小区中居民户数最多的小区有2400多户人家,其中800多户为出租户。对于“租客”和“二手房新买家”这两个群体,在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仍旧存在难点。“一方面租住人员较多,且流动性较大,对于租住人员投放行为的管理缺乏有力抓手;另一方面二手房交易后,新买家未将有关信息告知居委和物业,信息缺失给入户宣传增加了难度。”

菊园新区房管所所长钱盈告诉记者,租客流动性大,再加上作息时间有差别。要做到清除这一垃圾分类宣传的“死角”很难。经过反复考量,房管所决定从源头做起,考虑到大部分买房、租房需要通过房产经纪人,他们决定前期通过房产经纪人起到告知作用,然后让居委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持续跟进,租赁期间则主要通过房东来监督。

为破解困局实现源头管控,经过前期调研走访,菊园新区联盟成立了一支由14家房地产经纪企业房管家组成的“绿翼”青年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对出租房屋进行宣传教育与引导监督,定期开展入户宣传和分类指导活动,让租客真正搞懂分类的意义和必要性。

此外,菊园新区房管所在上海市房屋租赁格式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条款,让房屋出租托管与垃圾分类工作无缝衔接。记者看到,该条款写道,“房屋租赁期间,房屋承租人应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等相关规定,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该房屋所在居委会若多次向房屋出租人反映房屋承租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附相关依据的,房屋出租人应责令房屋承租人整改,未整改的可酌情扣减房屋押金。”

与此同时,租客、二手房新买家在签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承诺书”。钱盈介绍说,承诺书含告知单、承诺回执单。当事人签字后,这份“承诺书”会转给辖区内的居委。记者注意到,除了严肃告知和承诺外,在“承诺书”的背面还科普了垃圾分类的小常识,比如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别包括哪些种类。

垃圾分类承诺书及其背后附上的垃圾分类小常识。

疑问一:垃圾分类上合同,大家怎么看?

对于此次的“垃圾分类版租赁(买卖)合同”,房东、租客、房产经纪人是怎么看的?如果房东进行监督,租客会不会觉得多管闲事?换用新的合同,房产经纪人会不会觉得多此一举?记者实地进行了调研。

“最近一直在电视里看到垃圾分类的宣传。我觉得这件事大家都要出一份力。”在接到居委主任的电话后,汉楚房地产事务所房产经纪人夏先生爽快地答应予以配合。他介绍说,本来事务所有自己专用的“垃圾分类版租赁(买卖)合同”,没过多久,菊园新区房管所工作人员亲自为他们送来了最新版的合同,还附上了电子本文。

作为房东的蔡阿姨也对这一举措表示支持,她和租客的合同在今年3月底到期,到当初签约的房产经纪公司续签时,经纪人告诉她,有空督促一下租客,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她一口应承下来。

作为“被监督”方的租客马先生也觉得这一合同的形式很新颖。“我在读书的时候就了解到日本等国家的垃圾分类非常精细,已经做到了全民普及。可以说,上海这次是赶上了时代的潮流。最近网络上有关垃圾分类的报道铺天盖地。作为租客,也理应加强垃圾分类意识。合同里增加了相关条款更是起到了提醒作用。”

前两天,租客张欣与房东签订了含有垃圾分类内容的租赁合同,张欣在合景叠翠峰小区租住了一套房子,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她最初对新增的补充条款和承诺书不理解,但听了君都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经理顾宏春的详细解释后,她对今年垃圾分类这项重点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表示会以身作则,承诺垃圾分类,从自己做起。

疑问二:扣减押金有何依据?

在此次增加的条款上,注明了“未整改的可酌情扣减房屋押金”一项,而非仅仅是象征性地提醒。

那么具体是扣减多少呢?钱盈认为,这需要房东和租客自己协商一定的数额。房产经纪人夏先生则认为:“按照新的规定,房东如果连续几次发现租客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理论上最高可以扣减30%的押金。”

钱盈补充介绍说,涉及到处罚,也需要有凭有据。打个比方,因为实现了定点定时,每个小区的垃圾分类点位都有监控探头,这个就是依据。一旦发现乱扔垃圾的行为后,也不是马上处罚,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整改,屡教不改,最后一步才是酌情扣减押金。

疑问三:多少房产经纪公司愿意推广新版合同?

钱盈介绍说,日前,他们成立了“房地产经纪企业绿色联盟”,辖区内的14家房地产经纪企业成为联盟成员,他们向全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和租客发起倡议:垃圾分类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是租客应遵守的社会公德,让我们共担一份责、齐出一份力,争当“垃圾分类”推动者。

“我们社区的垃圾分类宣传启动得比较早,早在去年11月份就启动了,获得了90%业主的认同。”宝菊社区居委会主任邵雯君介绍说,但他们在实际调研中发现,类似自如、青客等代理经租公司运作的长租公寓有几百套。对签约的租客宣传垃圾分类成了当务之急。此外,他们还对社区的保洁阿姨做好培训,保存好前期垃圾分类的成果。

青年报资料图。

专访嘉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主任徐慧泉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首批我们在辖区内19个小区内率先推广垃圾分类。在调研时我们发现,垃圾分类的效果虽好,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主要的关卡就在于租客管理上。我们联合了多方资源,包括业主,房产经纪公司等,让多方参与进来。

以前的合同文本里没有垃圾分类的条款。之所以加上这条,最终目的不在于罚款,而是要让租客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目前,已经有14家房产经纪公司加入了绿色联盟,未来成员单位的数量还会逐年增大。我们希望全市层面都来响应这一绿色文本。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文、图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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