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启动
2019-04-02 上海

本市医保启动“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摄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昨天,按照全国开展2019年“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医保局和长宁区政府联合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活动,标志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和市药监局联合开展的新一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将全面展开。市医保局局长夏科家,长宁区区长顾洪辉出席活动。全市16个区联动,同步举行集中宣传月启动活动。

活动现场,主办单位开展了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现场咨询活动,向市民广泛宣传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就是守牢群众的“救命钱”,强化市民自觉抵制欺诈骗保的法制观念,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在2018年专项行动期间,本市通过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数据筛查全覆盖以及全面现场检查,追回违规费用、暂停少数参保人员医保卡结算、破获了一批骗保贩药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在2019年专项治理工作中,本市将按照“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完善监管机制、调动各方参与”的总体要求,通过各级检查,实现对各类对象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全面排查风险;在广泛数据筛查的基础上,聚焦贩卖医保药品、虚构医药服务两类危害较大的欺诈骗保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对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导致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执业医(药)师、参保人员,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医保、卫健、药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肃追究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日常生活中,市民如果发现涉嫌骗保行为,可通过投诉举报反映。近期,国家医保局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并首次设立公布国家级举报渠道,市民除了可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微官网”中的“打击骗保”栏目进行举报,也可通过电话或写信方式举报。举报情况经查属实的,可获得相应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热点问答]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答: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案例回放】

xx市xx医院以“免费”为幌子接送健康老人住院,病人是演的,病床是空的,病历是假的,以此骗取医保基金。以为“天上掉馅饼”,最终银铛入狱。

xx县xx卫生院联合不法分子聚敛医保卡,虚构诊断,虚开药品,虚假备案,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并移送司法机关。

涉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答: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案例回放】

xx连锁药店,为消费者购买米、面、油及保健品提供医保刷卡结算服务,被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

涉及参保人员的哪些欺诈骗保行为可以举报呢?

答: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案例回放】

参保人XXX从药贩子手中购买住院假发票并返回参保地报销,以诈骗罪依法处置。

有哪些举报形式呢?

答:两种举报形式任选其一。

1.实名举报,是指提供真实身份证明以及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检举、揭发行为。2.匿名举报,是指不提供真实身份的举报行为,如举报人希望获得举报奖励,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医疗保障部门确认身份后,可兑现举报奖励。


青年报记者 顾金华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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