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万却“欠”24万!青浦摧毁一“套路贷”团伙成员
2019-06-05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文 青浦检察院/图

无抵押,无担保,看似“及时雨”的借款,一旦触碰就将走进“猎人的圈套”。2016年以来,熊某、闫某等5人组成“套路贷”犯罪集团,诱骗10余名被害人向其借款,并用暴力催收的方式谋取巨额非法利益。近期,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该团伙提起公诉,五名成员因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全部获刑。值得注意的是,有房子、和父母关系比较好的上海本地人往往成为犯罪分子眼中的“肥肉”。

【案例一】

借1万却“欠”24万,被逼债遭剪刀戳大腿

明明只借款了1万元,却签下了24万元的借条,市民小张没有想到,短短3个月,自己便深陷“套路贷”陷阱,甚至险些被“夺”走房产。

2017年1月19日,作为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小张为垫付一笔1万元的资金,找到某投资公司的老板熊某借款。

对方爽快答应放款,但却要求借条金额要写6万元。“写写而已,无抵押贷款对放贷一方没有保障。”在熊某的解释下,虽然心中有疑惑,小张仍按对方要求签下了借条,并将身份证抵押给熊某,还按照对方要求填写了家庭成员信息、承诺书等文件。

当天,熊某的妻子闫某带小张前往银行,待小张取款6万元后,扣除实际到手的1.3万元,将剩下的现金全部收回。至此,一则虚高近6倍的债务关系就此形成。

2017年3月2日,熊某认定已逾期十多天的小张违约,要求他再签一张金额为18万元的借条作为对6万元借条的保障,分12期每期还款5000元,只要能够如期归还6万元,18万元的借条就是“写写而已不用还的”。在熊某和三名“打手”的恐吓、殴打下,小张最终只能在没拿到一分钱的情况下陪同熊某又走了18万元的流水,房产证也被熊某等人抢走。

一个月后,催收员刘某、李某、胡某为逼迫小张还债,把小张非法拘禁并用剪刀戳刺大腿,并上其父母家闹事。后小张父母报警,刘某、李某、胡某被民警抓获,6万元和18万元借条被当场扣押。

【案例二】

捏造150万欠款,上门讨债伸手夺幼孙

一旦陷入“套路贷”,不仅借款人需要经受各种暴力威胁,其家人也往往会受到牵连。2017年3月20日,叶家老夫妻正在家逗弄刚满10个月的孙子,一群不速之客却突然降临。

由熊某远程指挥的催收员刘某、李某和胡某上门后,称夫妻俩的儿子叶某欠熊某钱,因为叶某找不到人,故应由夫妻俩还债。边说还边拿出一个档案袋,里面有叶某的几张借条、收条、还款保证书、家庭成员信息表等。

夫妻俩表示需问过儿子后才能确定,但刘某等三人却当即砸玻璃摔桌子,威胁两天还不上钱就要把叶家闹得家破人亡。在刘某的逼迫下,叶父只得签下一张150万元的欠条,把叶某的欠债转移到自己身上,并约定每个月还50万元,分三次还清。

一个月后,刘某等三人再次上门讨债,除了打砸之外,刘某竟欲图抢走叶家小孙子。适逢叶家亲戚上门,转了10万元给刘某,才把刘某等人打发走。

熊某团伙落网后,躲在外地的叶某回沪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原来他其实早已将欠熊某的本金还清,这150万元的欠款是熊某私自认定违约后捏造的。叶某称,熊某故意拒绝其提前还款的请求,蓄意使其逾期,而待叶某资金无法周转时又上门讨债并逼迫其签订虚高借条。在几次催收过程中,熊某派刘某等三人将叶某拘禁,多次用电警棍电击叶某,最长一次持续10多分钟。

2017年3月,叶某躲到外地,于是刘某等人便找上了叶某家人上演“空手套白狼”。

 庭审现场    290页审查报告揭开“套路”

熊某等人到案后,民警在熊某和闫某住处查获了现金37万元、银行卡71张、各类公章14枚、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26份、身份证及各种身份证件25张,各式pos机12台、装有公民借条等资料的档案袋106个。经审查,2015年至2017年4月期间,熊某等人先后以“君达”投资公司和“信达”投资公司(均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为平台,并在本市浦东新区、静安区租借办公场所,长期在本市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

由于熊某反侦查经验丰富,且部分证据已经灭失,熊某起初拒不认罪并被取保候审。承办检察官在调取熊某、刘某的手机后,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了熊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的银行交易记录,从中查获了大量证据。

在长达290多页的审查报告面前,犯罪团伙的“马脚”再也藏不住。青浦区检察院先后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将五名被告人分别起诉至法院。经查,该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部分犯罪既遂14万余元,犯罪未遂170万余元;诈骗部分,犯罪既遂34万余元,犯罪未遂52万余元。

从批捕到宣判,历时两年后,最终被告人熊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获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其余四名被告分别获刑2年至9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有房沪籍人员最易被盯上

检方指出,回顾本案,“套路贷”其实也有“套路”可循,对于放贷对象,他们有严格的筛选。犯罪集团首要份子熊某承认,他主要选择上海户口的人员作为放贷对象,外地户口人员若在上海有稳定工作,或者有不动产的,也可以列入目标。发现“优质客户”后,不法分子在各自的朋友圈里互相介绍,一旦诱饵上钩,就让客户写翻倍借条。如果借款人逾期,或者被“套路贷”集团肆意认定违约,那么借款人将面临各种暴力催收手段,并在其逼迫下继续签订利息翻倍借条,还要按照借条上的金额还。这样客户永远无法还清欠款,最后只能走上卖房的唯一出路。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路边的小广告和电话推广是“套路贷”的常见营销手段,切不可轻易相信。如果已经身陷“套路贷”,或者被其起诉拍卖房产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以便对相关虚假诉讼进行调查。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文 青浦检察院/图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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