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抢夺方向盘女子获刑3年6个月,此前已取消落户上海资格
2019-06-12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因错过下车时机与司机发生争吵,因怄气两次拒绝下车后竟试图抢夺方向盘。去年的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故发生仅一个多月后,浦东也发生类似险情。2018年12月,女子梁某某在乘坐公交车时的一次冲动之举,造成公交车失控,与路边车辆相撞。今天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梁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6个月。

错过下车,女子强行拉拽方向盘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梁某某乘坐783路公交车至张杨路居家桥路站点时,因错过下车,要求驾驶员王师傅停车开门,并因此与对方发生争吵。后王师傅两次打开车门,被告人梁某某均未下车。而当王师傅再次关闭车门,驾车行驶时,梁某某却突然强行拉拽方向盘,致公交车失控,与一辆电力工程车相撞。经查证,案发时公交车上实际载客共计12人,事故中无人受伤。

事发后,被告人梁某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梁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家属对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东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获刑3年6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强行拉拽正在行驶中公共汽车的方向盘,严重干扰公共汽车驾驶人员的正常驾驶行为,致使行驶中的公共汽车失控并发生交通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被告人梁某某虽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但到案之初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在审查起诉阶段能如实供述并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某系初犯,且其亲属已赔偿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被害单位已表示谅解,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关于辩护人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实际载客12人的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诱发重大交通事故。该行为不仅给被害单位带来了具体物质损失,更对社会公众的道路行驶安全带来了极大危险,社会危害性较大。根据相关规定,故不宜对被告人梁某某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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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因触犯刑法失去落户上海资格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检察机关提审梁某某的时候,梁某某自己供述说,如果没有这次的意外情况,她再过几个月就可以在上海落户。据介绍,梁某某是四川来沪人员,已经在上海打拼多年,本来她几个月后即将获得上海的落户资格。然而,由于这次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冲动之举,梁某某已经触犯了刑法,她的落户资格已被取消。

据媒体报道,目前外省市人员申请上海户口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劳动部门,如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人才落户等,另一种是通过公安部门,如结婚、随迁等。但无论哪种途径,只要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就一票否决。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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