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条例创设“上海标准”标识制度,让上海符号走向世界
2019-07-26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让本市制定的地标、团标、企标带着上海的符号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标准化条例》。新《条例》共7章44条,创设“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成为法规的一大亮点。

为鼓励和促进先进标准的实施,支撑上海打响“四大品牌”,支撑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新《条例》创设“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条例明确,本市推行“上海标准”标识制度,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在标准文本使用“上海标准”标识。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 标准是话语权,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上海标准”标识就是为了提高本市制定的地标、团标、企标的辨识度,真正让本市制定的地标、团标、企标带着上海的符号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从而助力和带动相关行业乃至整个城市的高质量发展。

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经自愿申请,第三方机构评价,符合国内领先、国际先进要求的,可以在标准文本上使用“上海标准”标识。“上海标准”评价的技术规范,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第三方机构制定。

据了解,“上海标准”的评价对象主要为制造、服务、购物、文化等领域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地方标准,重点关注五个中心建设、自贸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过程中制定的标准。特别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转化的标准以及利用自贸区改革制度创新成果、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成果制定的标准。

与此同时,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先进标准体系,推动更多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落户上海,这也是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在为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方面,新《条例》特别对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工作作了创制性规定,明确:市政府应当建立标准化协调合作机制,定期协商区域内标准化重大事项,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省际规划衔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联防联控、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等领域的合作交流,优先在信用、旅游、交通、环境保护等领域推动标准共享和互认。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本市的社会团体、企业联合其他区域的社会团体、企业开展标准化合作。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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