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也能办出犬证?!今天上海警方披露一系列养犬管理办法
2019-08-14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文 青年报资料图

今年7月,闵行区古美西路上,一条烈性犬咬伤路人,事后媒体曝出该烈性犬竟办出了犬证,烈性犬为何能办犬证?幼犬难识别犬种问题如何解决?一系列问号一个多月来一直悬而未决。今日上午,警方披露了相关的解决办法。

据悉,除了加强执法外,警方正在全市范围内排摸以“杂交犬”名义办出犬证的犬只,并制定“二次过滤”回访机制。此外,在办证源头端,警方也成功侦破了一起内外勾结,违规办理犬证的案件。

下一步,警方还将探索如何提高犬证的“含金量”,力求未来引导更多的犬主人积极主动为犬只办理犬证。

 今年已累计发放逾13万张犬证

将探索养犬信用积分建设

2019年以来,本市累计登记、发放《养犬登记证》13.58万张。同时,积极排摸属地养犬人已免疫未办证的底数信息,及时会同街镇居委、物业等部门上门开展宣传、法律告知以及督促办证工作,累计督促办理养犬登记3.39万人次。

除了传统的线下办理渠道外,2018年12月,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依托市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市民云”轻应用,正式开通了线上办理养犬登记模式。市民足不出户,通过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轻应用等线上申请渠道,即可线上办理《养犬登记证》的新办、补证、年度审验、变更、注销等业务。截止目前,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轻应用线上办证渠道,已成功受理并办理了5399件市民养犬登记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本市犬主办理犬证的积极性依旧不高,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姜晓东更是坦言,现阶段办理犬证,犬主人“体验感、获得感不强”。警方表示,正在探索从“要你办犬证”到“你要办犬证”的转变,探索通过协调各方免费提供第三方责任险,通过科技手段升级提供爱犬护犬增值服务,不断增强办证养犬的获得感和附加值,提升主动办证率。同时,警方还探索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市宠物协会合作,建立本市文明养犬信用积分制,并纳入征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引导规范市民日常养犬行为。“但实行积分制的前提,仍需要较高的办证率作为基础。”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管理需要公安部门、农委兽医畜牧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多部门的协同合作。为此,上海公安机关充分依托市犬类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农委、城管等部门建立了协作会商、双向抄告、情报通报、案件移交等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今年5月初,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规范养犬行为专项整治,截止目前,累计收容无证(流浪)犬1.2万余只。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公共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查遛犬不挂犬牌、不系牵引带,大型犬(犬高超过35厘米,含35厘米)不戴嘴套、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等违规行为,对个人饲养的烈性犬依法开展收容查处。

 警方斩断犬证办理“黑产”链条 

 办证网点未尽审核义务将被处理 

闵行区烈性犬伤人事件发生后,曾有记者调查发现,有商家在闲鱼网上开出近4000元的高价号称可为烈性犬办理正规犬证。近期,一条办理犬证的“黑产”链条也被警方斩断。

上海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虹口、宝山公安分局根据线索介入调查后发现,涉案嫌疑人黄某系一家宠物店店主,自2019年2月起,在闲鱼、微信朋友圈发布办理禁养犬只《养犬登记证》等广告信息,再通过郜某、潘某帮助办理注射狂犬病疫苗、《免疫证》和《养犬登记证》等事宜。郜某系一家宠物店店主(无证经营),2019年4月结识了潘某。潘某系宝山区高境镇犬只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犬只的审查办证等工作。

据潘某供述,其未尽办证审查义务,在明知申请材料有瑕疵的情况下,帮助郜某等人办理《养犬登记证》。2019年4月至7月期间,黄、郜2人共非法获利6万余元。

目前,涉案嫌疑人黄某、郜某、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违法办理的《养犬登记证》已被依法撤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海公安机关透露,接下来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公共区域(尤其是市中心城区)的巡查力度,重点发现整治个人违规饲养烈性犬、流浪犬患突出等问题,依法处罚遛犬不挂犬牌、不系牵引带,大型犬不戴嘴套等违规行为。期间,凡查实免疫办证网点未尽审查审核义务,在《免疫证》填报虚假信息的,一律抄告同级农委,建议吊销免疫点认定资质,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二次回访”解决幼犬辨认难题 

 以“杂交犬”名义登记将成过去式 

除了“强执法”外,警方在“补缝隙”上也做了诸多努力。在闵行发生烈性犬伤人事件后,犬主人一度辨称其为犬只办犬证时,因犬只尚为幼犬,特征不明,故办证机构无法识别是否为烈性犬。“幼犬”是否能钻办犬证的空子,也成为网友争议焦点。

对于这一“缝隙”,警方表示,未来将建立“二次过滤”回访机制,会同兽医畜牧部门及免疫点对新办《养犬登记证》的养犬人在三个月后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剔除幼年烈性犬因辨识不清冒充其他犬种,一经查实即予以收容,并依法撤销《养犬登记证》。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管理处副处长花笑宇表示,对于此前以杂交犬名义登记办证的犬只,全市已启动相关排摸回访,若发现系烈性犬,将依法收容。他透露,“杂交犬”这一犬种已从目录中去除,未来杂交犬在办理免疫证明及犬证时,需写清具体杂交的品种。

警方同时透露,未来还将推动启动《条例》修订程序。针对现阶段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较低的情况,上海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条例》实施效果评估和相关立法调研,并在用足用好现行《条例》开展好养犬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发现的当前养犬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途径。

 小贴士1 

如何规范养犬?挂牌、牵绳、清粪便

1、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2、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宾馆等场所或者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的,应当征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同意。

3、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4、养犬人不得放任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

5、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

6、养犬人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

 小贴士2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证》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

二、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的,①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场所。②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③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三、提供材料

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个人身份证明;②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③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④《上海市养犬登记申请审批表》。

四、办理机构

浦东、黄浦、徐汇、长宁、杨浦、宝山、嘉定、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区各公安派出所,静安、普陀、虹口、闵行等区“一门式”服务网点负责受理、审核、核发《养犬登记证》。

五、审批和制证期限

审批期限:属地派出所或“一门式”服务网点自收到养犬登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制证期限: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等区3个工作日,其他区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犬类管理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1〕006号)文件;内环以内每犬每年500元、内环以外每犬每年300元、农村地区不收费。另外,犬只在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处批准的具有动物诊疗许可资质的宠物诊所(或宠物医院)开展绝育手术并取得《上海市犬只绝育证明书》的,养犬管理费用减半。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文 青年报资料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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