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这种操作?辞职后突然反悔,他将公司告上法庭……
2019-09-04 上海

青年报资料图。施培琦/摄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通讯员 王丹

初入职场的年轻人,难免因各种原因在工作中遇到过糟心事,不少人更是幻想过“一言不合”就辞职,向老板怒吼“我不干了”的场景。但是在潇洒离职后,如果临时反悔,往往只能像市民许先生一样,收获“一场空”。

今年年初,因在工作中受气,许先生向领导提出辞职,但此后却突然反悔,并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诉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法院最终未支持许先生的诉求,并提醒年轻人,莫将辞职作为宣泄情绪的方式。

据许先生一方的说法,2019年3月,验货员许先生与主管王小姐一起去工厂验货。但王小姐行动磨蹭,态度消极,在验货时,不仅记错设备的数据指标、误解零件的作用,还对有缺陷的设备无动于衷,令许先生大为光火。验货结束后,王小姐要求许先生周末加班,遭到拒绝后,更是声称要开除许先生。

当晚,许先生便给公司老板陈先生发微信称:“我和许小姐无法默契配合,实在是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样验货,白费了其他人的努力,公司前景再好,前途也堪忧。此番话是我离开公司的最后陈述。”

次日,公司向许先生发送邮件表示“你所提出的离职,公司勉为同意”。不久便安排许先生处理离职交接事宜。此时许先生却开始后悔,想到未来的茫茫求职路,可公司决定已经做出不再更改,许先生便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诉至法院。上海虹口法院经审理后,最终未支持许先生的诉讼请求。

当今的就业环境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劳动者若向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辞职申请,且该申请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同意,那么劳动者的辞职行为便生效了。基于此,双方的劳动关系被合法解除。法官提醒广大劳动者,尤其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可以通过与单位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不应把辞职作为宣泄情绪的方式。劳动者在做出辞职决定前务必谨慎考虑清楚,否则一旦该辞职行为生效,劳动者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通讯员 王丹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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