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外卖得肠胃炎,复旦学子起诉烧烤店……专家:年轻人愿为小事“较真”值得鼓励
资料图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23岁的刘立(化名)最初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一份外卖打上一起官司。因为老板娘的一句“你有本事去告我啊”,就读于复旦大学的刘立把让自己吃坏肚子的烧烤店告上了法庭。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宝山法院)审结了该案,胜诉的刘立也得到了赔偿。
无论是华政学子起诉迪士尼,还是复旦学子起诉烧烤店,愿意为小事“较真”折射的是年轻人的质疑精神。但在肯定这种态度的同时,专家也提醒年轻人,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要秉持善良的动机,同时也要注意不要浪费社会资源。
--事件回放--
烧烤吃出急性肠胃炎
店家拒绝索赔最终对簿公堂
2019年3月的某天晚上,复旦大学研究生刘立和他的同学在某烧烤店订购了鸡中翅、羊肉串、龙虾、韭菜等外卖共计260.6元。吃完外卖当晚,刘立及其同学便出现了身体不适。“一开始以为是晚上吃了东西导致腹胀,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去上课的时候,课堂上已经难受到顶不住,整个人头晕浑身无力,只能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平时坚持健身的刘立,身体一直不错,但当天却虚弱到趴在桌子上。
下午2点左右,反应依旧比较强烈的刘立前往医院就诊,诊断结论为急性肠胃炎,花费医疗费309.52元。事后,刘立找到烧烤店老板,要求对方赔偿,但商家却坚称无法判断刘立等人是不是因为烧烤吃坏了肚子。“商家就是不承认,我说那我们只能走法律途径,对方也比较猖狂。”据刘立回忆,烧烤店老板娘的父亲曾一度提出愿意承担一半医药费,但老板娘的一句“让他们去告,我一分钱也不会给”,最终让他下定了起诉的决心。“既然无良商家卖坏的东西,吃坏东西态度还这么狂,那肯定不能惯着。”
经与烧烤店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刘立将烧烤店诉至上海宝山法院,诉请烧烤店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00余元。
庭审中,被告烧烤店辩称,考虑到原告是学生不容易,事发后经过协商已经支付刘立200元。对于原告所称是其餐食有问题却并不表示认可。
上海宝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烧烤店应当提供其所售食品的合格证明,但被告未能提供涉案食品全部合格证明,且原告刘立在食用被告提供的食品次日即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依生活及医学常理,可以推断原告刘立是因食用被告提供的食品而导致身体不适,故被告烧烤店应当进行赔偿。对于原告的损失,医疗费,凭据确定为309.52元、酌情确定交通费150元,被告烧烤店前期支付的200元可予以抵扣,原告刘立的其余诉请不予支持。
--建议--
点外卖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像刘立这样在吃完外卖后遭遇身体不适的经历,想必不少消费者都有过,但真正去找商家维权的却很有限。除了“忍一时风平浪静”的心态外,必要证据的缺失也是一大因素。
那么为了方便维权,在点外卖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细节呢?上海宝山法院法官助理高波给出了几点建议:
一、消费者在选择外卖时,首先应认真查看入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是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查看其证照的相关信息,如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入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订餐,“切勿向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等非法供餐者订餐。
二、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两小时安全时限内能够送达并食用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在收到外卖后,消费者应检查外卖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的餐品一致,并当着配送员的面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立即拒收。
三、如果发现食品安全与质量问题,消费者除了向外卖平台投诉外,还可拨打专门的市场监管机构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在证据保留方面,高波建议消费者将通过外卖平台下单的记录进行截屏,并保留与商家的通话记录、发票、产品包装、剩余商品以及商品质量不合格的证据保存,此类证据均可作为交涉协商与投诉诉讼的事实依据,如条件允许,建议进行公证保全。
四、此外,如果消费者因食用外卖而进行就医,也应保留好相关就诊凭证,比如在医院就诊的票据、相关的化验报告单、诊断证明等。
--声音--
年轻人应当有“较真”精神,但要注意方式
前不久,随着迪士尼允许自带食品规定的出台,网络上一篇感谢起诉迪士尼的华政女学生的网文也广为流传。而起诉烧烤店的刘立也在采访中表示,自己肯定不是第一个在烧烤店吃出问题的,“这个官司输赢对我来说不是那么重要,我并不是缺这些钱,也是想给商家一点警示,给他们上一堂法制课。”作为学法律的学生,刘立认为,年轻人应当有“较真”的精神,主动把社会上不公正的现象提出来,由法律去评判。
对于这些年轻人对待侵权行为的态度,有法律界专家也表达了肯定。市人大代表厉明指出,两件事的共同点都事关年轻人,迪士尼的诉讼相对公益性更强一些,维护了不特定大众的利益,而起诉烧烤店的事例,公益性覆盖的范围可能相对小一些。
年轻人虽然刚踏入社会,在很多人眼中都容易冲动,但他们能够选择法律武器来维权,把课堂学到的法律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在学习法律的同时信仰法律,这一点挺让他感到欣喜。“我蛮钦佩这两位年轻人,他们的做法也给我们树立了榜样,如果以后大家都愿意较真的话,社会上各种不合理的风气改善得也会更快。”但他同时提醒年轻人,在维权时,也要注意不要浪费不必要的社会资源,“年轻人维权也要抱着善良的动机,既维护自身权益有维护社会大众权益,而不要把法律作为一种工具、炒作的手段。”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认为,对于大众而言,通过法庭解决问题,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从积极的方面看,公众,尤其青年人能够有这个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社会能够认真严肃地看待这样的案例,依法推进案子的审理,这种风气是很好的,无论官司是否胜诉,都是很好的普法机会。
但他同时建议,类似的做法也不应过度夸大,如果真的选择走法律途径,还是应该就法律谈法律,认真取证,同时也要考虑到司法的成本,如果所有小事都提倡打官司,那也会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大多数遇到类似情况,建议还是先寻找相关的行政监管部门的帮助。他也指出,社会应当用更加健全的机制帮助消费者维权。
对于网络上此前出现的年轻人缺乏“质疑精神”或者打官司体现了年轻人的“质疑精神”的论调,顾晓鸣建议,网友不应急于“套帽子”,“出现一件事之后不要范畴化地去下定论。比如说不要看到大学生外卖点得多了,就说现在的大学生不行了,都吃外卖了。”他认为,不要夸大,就事论事才是对待这些事件应有的态度。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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