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就业群体的就业保障如何做?市人大代表来支招|青听两会
2020-01-19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文 常鑫/图

物流快递员、网约送餐员……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驱动下,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催生了一批规模大、流动性强、分布广泛的新兴就业群体,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今年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朱雪芹提出,要加强新兴就业群体的就业保障。

新兴就业即新经济就业,主要是指互联网等新平台带动的就业,包括正规的就业和非正规(非标准)的就业,是相对于传统线下实体型为主的企业标准雇佣制中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在固定工作场所、按照固定工作时长要求、全日制上班,并按月领取劳动报酬等标准就业形态而言的。目前,新兴就业仍是一个开放且不断演进的概念。

“新兴就业群体的非传统就业形态存在流动性大、组织性弱、权益维护困难等问题,对本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新的要求。”朱雪芹认为,把新兴就业群体维护好、稳定好、组织好,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朱雪芹援引上海市总工会一份不完全统计介绍,上海市的新兴就业群体截至2017年已超过150万。结合对全市2000名新兴就业人员进行的抽样调查分析发现,上海市新兴就业群体中,以中青年男性为主、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以无技能无职称人员为主。同时,超时工作较为普遍,收入中等、与用工单位关系复杂,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社保的情况,以及新兴就业群体有一定流动性的特征。

为此,朱雪芹提出,要加强针对新兴就业群体的基本保障,在缴费主体这一问题上可以考虑“平台缴费+政府补贴”的模式。在工伤待遇支付方面,根据平台经济的就业特点和保障基本生活的要求,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为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灵活就业者。

与此同时,要有效利用现有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参保以及居民保险参保等多种参保政策,打破户籍身份、地区统筹等壁垒,允许“互联网+”背景下劳务提供者以新兴就业人员等身份参保缴费,并通过订立契约条款、设置从业门槛等方式,由用工企业监督劳务提供者办理缴费事宜,鼓励或确保其纳入基本社会保障范畴,努力平衡眼前收入多少与长远养老、医疗保障之间的矛盾。

朱雪芹还提出,要制定并实施新兴就业发展的就业扶持和促进政策,并加强对平台经济用工企业的引导和规范。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文 常鑫/图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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