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未成年人安全,他们在行动
2020-04-27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未成年人要懂得保护自己,所谓保护不仅是保护身体,也包括保护精神和心灵不受伤害,是对自己整体的一种保护。”昨晚,一堂生动的“亲职讲堂”由儿童青少年心理教育专家陈默开讲,主题是性安全教育防范。这是嘉定区未保办、检察院、教育局、妇联联合推出的“亲职讲堂”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直播课。该系列网课还将邀请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来深度挖掘家庭教育话题。

“亲职讲堂”直播课是嘉定区检察院和区未保办、区教育局、区妇联共同推出的“七色花未成年人安全幸福守护项目”中的一环。该项目聚焦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尤其是性安全)、校园安全、家庭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四大领域,从打击犯罪、安全防护、亲职教育、综合救助、公益诉讼等多个角度,发挥三方工作合力,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

 重视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未成年人性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最近更是再度引发网络热议。对此,嘉定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检察官王春丽表示:“此类案件一方面暴露出未成年被害人涉世未深,缺乏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折射出家长在性安全教育意识和知识方面的缺乏,一些家长对如何为孩子开展性安全防范教育感到困惑。”

记者从嘉定检察院了解到,在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上,近年来,嘉定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对遭受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综合救助等工作,帮助被害人走出阴霾。通过法治进校园、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学法用法夏令营等一系列活动,深化未成年人的性侵防范教育,仅2019年受众近5000人次。

2019年9月,嘉定区成立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领导小组,由全区与未成年人相关行业的主管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同时出台了嘉定区《关于落实<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规定全区“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均要进行入职查询,从源头上杜绝涉性侵害的违法犯罪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

 法治进校园,防范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了保护校园安全,早在2017年,嘉定区检察院就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过为期一年的中小学校防范校园欺凌保护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该院还与嘉定区教育局会签相关文件,通过“法治进校园”巡讲,检察长、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设防范校园欺凌专题课堂等,共同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2019年,何某某等三人保护处分案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

据嘉定区未保办常务副主任、教育局德育科负责人徐永光介绍,区教育局通过加强校园欺凌隐患(行规失范生)排摸、帮教,评估确定轻微失范和严重失范两类学生。对于轻微失范的学生,及时送教上门,主动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对于严重失范的学生,及时与学校、家长沟通协调,经德育科同意,送新春学校进行行为矫治并签订三方短训协议。通过24小时心理咨询、“学生幸福成长营”心理团体活动、“幸福圆梦号”心理辅导公益讲座加强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排查、预警和疏导,做好对学生心理干预工作。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家长是未成年人最亲密的陪伴者和最重要的引导者,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责任。据悉,对于发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的情况,检察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家长开展“亲职教育”,视情况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严加管教、家庭教育指导、治安处罚等,甚至支持未成年人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2019年,嘉定区检察院未检办在办理一起生母遗弃女童11年的案件中,被害人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的申请,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成为该院办理的第一起在遗弃案中撤销监护人并为未成年人指定监护人的支持起诉案件。

记者从嘉定区妇联了解到,区妇联建立了全市首个按照反家暴法的要求进行设计的家暴庇护所“嘉家幸福暖心驿站”,发挥“嘉家幸福”维权联盟作用,畅通派出所、社区、法院、庇护所求助的四条路径,畅通未成年人家庭暴力保护途径。发挥“妇儿维权窗口”和“白玉兰开心家园——相约星期三”心理疏导工作室两大阵地作用,整合女法官、女检察官、律师、心理咨询师、调解员,以及区镇两级5800多名“满天星”巾帼志愿者,为全区未成年儿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组团式”暖心服务。

检察机关在行动:

在公共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存在着与未成年人安全相关的方方面面,比如食品药品安全、烟酒销售、教育培训、网络安全等等。对此,检察机关正在积极推进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来保护未成年人群体利益。基于此,嘉定区检察院将联合区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及时发现、移送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线索,并加强工作的协调和配合,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检察官提示 

给未成年人的7条小贴士

1、凡是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碰。

2、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敢于说“不”。

3、孩子外出,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4、晚上外出时,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年幼女孩外出,家长一定要接送。

5、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

6、独自在家注意关门,拒绝陌生人进屋。

7、如果遇到危险,要沉着应对,留下证据。之后及时告诉爸爸妈妈,并立即报警。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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