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修改超过300条,完善电子合同订立,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2020-05-15 天下

新华社 图

民法典合同编是合同领域的基本法,而合同是民事、商事活动领域中基本的法律行为形式。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充分考虑到当前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新变化,正在为这些新需求、新方式提供明确的法律规制。

与时俱进,展现社会经济生活新变化

网购时,买卖双方的在线约定;买房时,买房人与卖房人的预约购房;小区管理中,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相处……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种“看得见”“看不见”的“合同约定”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新业态、新技术、新场景……面对愈发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如何让法律更好地保护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此次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在现行合同法基础上的修改超过300条,其中涉及规定内容实质性新增、修改超过150条。

例如,草案完善了电子合同的订立规则,增加了电子合同的履行规则;草案新增物业服务合同,其中涉及业主知情权、共有部分收益情况报告、规范业主的单方解除权等内容;新增预约合同,满足对预约购房之类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等。

严格规范,关切百姓权益保护

近年来,一些侵害大众权益,甚至危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象和问题时有发生,亟待法律规制。此次合同编草案就针对这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制,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

如“霸座”、强夺方向盘、拒不配合安检等破坏公共交通正常运营秩序,甚至可能危害乘客生命安全的行为,草案在客运合同部分,明确了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为解决民间借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民间高息借贷等,合同编草案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顾佳认为,在借款合同一章中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折射近年来国家对借贷活动的管理力度逐步增强,对高利贷坚决禁止。

专家认为,此次民法典草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社会存在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从法律角度进行规制,更好地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据新华社电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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