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罚”第一天,上海一上午查处行人交通违法900余起
2020-07-13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今天起,上海实行3年的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模式取消,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将直接面临处罚。今天,全市公安对行人交通违法“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据统计,今天上午共计查处行人各类交通违法900余起。

记者前往浦东执法现场,了解新规执行首日的情况。

不单是教育警告

乱穿马路直接罚款20元

记者在东泰路花园石桥路路口看到,因为毗邻金茂大厦、上海中心等大型商务办公楼,来往行人频繁,在2小时内,交警就开出了20多张罚单。

“对你乱穿马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一位未经人行横道线过马路的女士,被正在现场开展综合执法的浦东交警支队机动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文轩拦下。“还要罚款的啊?”被处罚的这位女士显得非常吃惊,表示对新规尚不了解。但经过民警的安全教育提醒后,她表示会吸取教训,进行改正。

记者在路口随机采访了几位路人,仍有不少人表示不清楚从今天起取消“累进式执法”,改为直接处罚。对此,受访路人都表示理解并支持新规的执行,“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都是最基本的,进行处罚也是让行人能更加遵守交通法规”。

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副大队长朱融雪介绍,自2017年起,上海公安机关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进式执法”,即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及以上处罚,三年来,教育、查处了一大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多年的宣传引导和执法管理,“尊章守法、安全出行”已成为大家的共识。

“从现场执法来看,这两年路口行人非动车都能够非常好地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信号灯通行。有些行人闯红灯,主要是因为路口等候时间长了不耐烦,此时有人带头,会出现‘提前’过马路的现象。”刘文轩告诉记者,横穿马路多为单个行为。执行新规后,希望通过执法和宣传教育,为市民出行提供更为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逾期未缴纳罚款

每日追加罚金数额3%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目前,上海对于行人交通违法的处罚标准是:一般情况、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20元;情节严重、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50元。

用于抓拍行人闯红灯的电子警察装置还将继续利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并通过技术手段确定当事人,挂号信、短信、上海交警APP等手段告知当事人尽快接受调查处理。

对于非现场执法查处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如违法人员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数额不超过处罚金额。

此外,对一年内有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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