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将全面落实校园食品校长(园长)负责制,实行陪餐制度
校长询问学生对于午餐是否满意。青年报资料图 记者 吴恺/摄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吴缵超
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的《上海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已下发。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并按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根据《方案》,上海校园食品安全重点任务包括全面落实校园食品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浄、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等。
《方案》要求,夯实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已使用有效的“阳光午餐”追溯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功能,实现来源清晰、过程可控、去向可溯。研究食堂承包管理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制定符合食品安全集成配送单位的团体标准。
针对学校尤其是幼儿园,研究制定营养菜谱,规范营养标准,鼓励使用半成品和成品,减少现场加工风险。
在可追溯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利用“阳光午餐”平台数据,全面分析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此外,《方案》指出,要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上,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査、报告行为,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通报。对可能与食品及相关环节有关的聚集性呕吐、腹泻,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控制处置。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吴缵超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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