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3月1日起施行
2021-02-28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3月1日起,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

作为本市首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将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悉,《条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条例》聚焦构建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目标,明确了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原则,体现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与社会共治相互衔接、紧密结合的整体保护效应,突出和巩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举措和成果。

“上海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效率是关键。”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芮文彪表示,为此,《条例》聚焦“严保护”和“快保护”,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要求。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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