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新规9月1日实施
2021-08-24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

在上海,一年里从水上打捞起来的植物能达到十几万甚至二十余万吨。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今天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获悉,9月1日起,《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今后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适用范围将扩大至城市和农村水域全覆盖,全市水域将分四类进行“分等级保洁”。

  // 适用范围扩大 //  

据统计,2019年本市水生植物打捞量为15.5万余吨,2020年达24.3万余吨,今年上半年则为2.8万余吨。这些水生植物对于水面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即将实施的新规也将更为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坚持“全覆盖、全流域、全过程”管理,共包括26条内容。

《规定》将现行“城镇、独立工业区、港区、风景游览区”的适用范围予以扩大,明确对城市、农村水域实行全覆盖管理。同时,管理内容也进一步拓展,在环境卫生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容方面的要求。

实践中,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由绿化市容、水务部门共同承担。黄浦江景观段、苏州河景观段由市绿化市容部门负责。其他水域除个别流经城区段的由区绿化市容部门负责外,其余由水务部门负责,且纳入河道养护管理工作范围。

新规明确,市、区绿化市容部门是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水务部门负责将相关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纳入河道养护管理工作。今后,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将纳入“河长制”予以统筹协调。

目前,相关部门已制订《贯彻实施〈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15项任务,其中9项将于9月1日前完成。此外,绿容局将会同市水务局制订《上海市水域保洁区域的保洁等级和具体范围》等5件配套文件和示范文本。

// 对水域分等级保洁 //

根据在实践中发现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短板,《规定》从三方面完善了制度规范。首先,关于水域责任区,明确码头、停靠船舶以及栈桥、亲水平台等设施占用水域的责任人,并要求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建档,摸清“家底”。

其次,关于水域保洁作业,将实行“分等级保洁制度”,将水域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类,并对保洁范围和质量分别作出了规定。“目前已设定一些具体目标,比如,黄浦江景观水域属于特级水域,要求5000平方米范围中,看到的垃圾量要小于0.4平方米。诸如镇管水域的三级水域,每5000平方米中的垃圾量应不超过1.6平方米。”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处长邹华表示。

关于水生植物的污染治理,《新规》要求市绿化市容部门会同市水务部门制定水生植物污染治理方案,作业服务单位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区绿化市容、水务部门和镇(乡)政府加强组织和指导。

此外,《规定》还强化了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鼓励水域责任人实行自我管理,并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市区绿化市容、水务部门应与长三角区域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进长三角区域信息共享、联勤联动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系。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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