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将至,守护“角落里”的小小少年
2021-08-27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通讯员 陈硕 黄迪

“我对不起我的儿子,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没办法照顾他,感谢社会各界和检察官们对我儿子的关心。”服刑人员夏某某既悔恨又感激地说道。近日,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向正在服刑的夏某某转交了一份《委托照护协议书》,帮助其确定儿子小光的堂姐作为临时照护人,在夏某某服刑期间照顾小光的生活和学习,保障他的身心健康。

2020年7月,夏某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夏某某的儿子小光年仅13岁,自父亲被羁押后一直处于无人照看的境地,遂将线索移交未检办。未检检察官立即与民政局联系,核实小光的家庭状况,发现他的亲生母亲在其一两岁时就失联了,只有堂兄一人在沪,却联络不上。陷入困境的小光只能在邻居家搭伙,独自上学。

根据嘉定区检察院和民政局签署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关爱工作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小光作为困境儿童纳入两家单位的共同救助对象。民政局为小光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金,帮助他解决生活经济困难,同时安排基层的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定期看望、照顾小光,以保障他安全健康成长。

但是,没有亲人在身边的小光还是很孤独。父亲要服刑两年,这段时间对于正值青春期、面临升学压力的孩子来说,显得格外关键。小光表示,自己从小就和堂姐很要好,希望能让堂姐作为临时照护人。为此,检察官和民政干部详细了解了小光堂姐的情况,征询了相关人员的意见,确定在夏某某服刑期间,由小光堂姐承担起照护小光的职责。

家访时,检察官为小光送上了开学大礼包,叮嘱他要努力学习、好好生活,安心等待父亲的回归。此外,考虑到小光可能因“服刑人员子女”的处境而承受的心理压力,检察机关还委托专业机构对他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孩子走出阴影,勇敢面对磨难,走好未来的路。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表示:“父母犯罪,稚子无罪,帮助和挽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些孩子缺少了父母的教育和陪伴,他们可能沮丧、自卑,并变得内向。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爱护他们,不要再让家人服刑成为他们人生道路上的枷锁。”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通讯员 陈硕 黄迪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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