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法官“大碴子味”沪语调解涉老纠纷有“奇效”
2021-11-28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文、图(除署名外)

1991年,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静安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在民事审判庭内设立老年法庭,专门审理涉60岁以上老年人民事案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颁布之际,静安法院于近日召开涉老民事审判三十周年座谈会。30年来,一代又一代的涉老审判干警秉持初心,共担责任与使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为涉老审判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回顾涉老民事审判工作走过的三十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静安法院原院长沈志先表示,实践证明,涉老民事审判工作对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

会上,静安法院副院长丁德宏总结了静安法院30年来的涉老民事审判工作。退休法官与年轻法官也分享了自己与涉老审判的故事。作为静安法院涉老审判团队最年轻的法官,白云的一口“大碴子味”上海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为了更好地贴近老年当事人,来自辽宁的她努力学习上海话。白云说,三年前刚加入审判团队时,自己天天失眠,总想着怎样和老年当事人把话说明白,把案子办明白。于是,她就利用业余时间密集地看沪语节目,平时逮着机会就和同事练上海话。

受访者/图

“我相信只有从语言上理解他们,才能从心理上贴近他们。”白云记得,她在为一个家庭调解赡养费纠纷的过程中,因为无意之中冒出的一句“洋泾浜”上海话,突然就把老年当事人给逗笑了,也化解了双方紧张的气氛。事后,当事人向白云表示感谢,“谢谢你为了上海的老人学会了上海话,帮我们解决了父子之间的矛盾,解开了我们父子之间的心结”。白云说:“保护老年人,不仅在法庭之内,也要走到老人中去。每个人都会老去,用司法的力量守护老人,就是守护我们的明天。”

在静安法院,像白云这样为涉老审判工作尽心尽责的法官还有很多。据悉,三十年来,静安法院始终坚持司法护老理念,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共审理了16000余件涉老民事案件,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先后获评“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全国敬老文明号”等多项荣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满足老年群体的多元司法需求,静安法院注重建立并完善“五个构建”工作机制:构建涉老案件审判执行坚强机制、构建涉老上门服务绿色通道、构建多层次涉老维权立体网络、构建纠纷就地快速化解多种渠道、构建涉老纠纷诉源治理多元视角。近十年来,共上门受理涉老案件80余件,上门谈话2000余次,上门开庭、社区开庭220余次,举办涉老普法讲座300余场,坚持发布涉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白皮书和典型案例。2005年成立“老年维权志愿者服务队”,至社区接待老年人来访咨询累计4000余人次。

上海高院副院长陈昶对静安法院涉老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静安法院找准司法护老的切入点,正确适用民法典妥善化解涉老纠纷,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涉老审判队伍建设,推动涉老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

静安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孙静表示,静安法院将以涉老审判三十周年为契机,以更加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强化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文、图(除署名外)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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