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通知,统筹各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
2021-12-14 要闻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我国发生多起本土聚集性疫情,均是境外疫情经口岸城市输入,暴露出我国疫情防控的风险点主要是外防输入,重点是口岸城市。

《通知》提出,一是完善口岸城市疫情防控机制。借鉴上海经验,建立口岸防控专班,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密切跟踪相关国家和地区疫情走势,加强分析研判,动态调整措施;加密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坚持人员、物品、环境同监测,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三是落实边境管控措施。跨境运输企业要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的要求,实行非接触式货物交接模式;确需入境的驾驶员应全程不下车;严格做好入境人员“点对点、一站式”转运工作;严防非法越境输入疫情;坚持非必要不登轮、不登陆、不搭靠。四是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控。口岸城市要排查明确本地高风险岗位人员范围,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闭环管理、高频核酸”防控要求。五是严格人员流动管控。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抵达后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六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等风险防范。七是提升疫情防控和处置能力。尽可能提高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口岸城市的疫情防控信息化支撑。八是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据新华社电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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