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团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
2022-03-08 时政

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昨天举行小组会议,审查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和草案,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市委书记李强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上海代表团团长蒋卓庆代表参加。

李强说,地方组织法是指导和规范我国地方政权建设的基本法律,是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履职的重要制度保障。这次全国人大根据新的实践要求,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修改,贯彻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贯穿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对我们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确保地方政权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也将有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具体、更加生动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上海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地方组织法的实施为契机,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地,推动依法治市、法治上海建设再上新台阶,把地方政权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推动上海改革发展取得更大成绩。

龚正说,这次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我完全赞成。这次修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以严肃认真的实施、不折不扣的执行,坚决维护好地方组织法的权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让上海的法治名片更加闪亮。

蒋卓庆说,地方组织法的修改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既体现了我国宪法精神,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探索的成果。修正草案以法律的方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制度的形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以法治理念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殷一璀代表,上海代表团副团长刘学新代表参加。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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