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评|治理文身后,有必要正视未成年人整容乱象
2022-06-07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郦亮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办法》首次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长期以来,有关未成年人文身的问题都是一个社会关注点。由于起源的特殊性,文身一直被认为是亚文化的象征。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一旦文身之后容易被标签化,对日后参军、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公务员职位都会产生阻碍,进而影响一生的前途。同时,文身也对身体造成伤害。文身行业入职门槛很低,文身师也是良莠不齐,很可能损伤皮肤,甚至还出现了罹患败血症进而危及生命的案例。

所以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流行于青少年的文身热,成为了家长和社会各界心中之痛。此次国家专门出台《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就是治理社会痛点的一剂良方。这个《办法》首次以明确的、不留任何空隙的条文,彻底解决了未成年人文身之患,可谓回应了社会关切,大快人心。

不过应该看到,文身热只是目前未成年人中流行的医美整容热潮中的一种。在今年年初的上海“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就提交了一份《未成年人通过医美整容,法律应有规制》的书面意见。意见表述,未成年人整容出现了低龄化的趋势,这对青少年的成长构成隐患。所以建议,通过《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增加禁止性规定,严格规定医美机构无论公立私立,原则上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

严格限制相关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是有充分依据的。首先从发展心理学上来看,未成年人价值观不稳定,对于审美的喜好也经常在变,如果整容后很快就不喜欢,但又不能再整回去,这就造成了一生的遗憾。其次是身体健康方面,未成年正处于生长发育期,有的医美损害是不可逆的,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此外,从法律上来讲,未成年人对于身体的处分并非自愿就可以了,法律上称“法律家长主义”(法律会限制公民自愿做出的但对本人有害的行为),整容也适用于这样的法律。当然,因不幸毁容而要通过医美改善容貌的,这无可厚非。

应该注意到,如果没有监管和限制,医美整容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在此次国家出手治理未成年人文身问题之后,也有人建议应该同样正视未成年人医美整容的乱象,让三观还不成熟的健康孩子不再陷入文身和医美的误区,有必要对各种错误认识进行纠偏。

这应该是一个系统治理工程。首先必须在行政法规基础上,统一立法规制未成年人医美。同时,应加大力度整治医美行业,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标准。更关键的是,家庭、学校应从教育入手,对未成年人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让他们对“美”有正确的认识,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医美之困。

青年报•青春上海评论员 郦亮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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