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浦东今起施行市场化法治化商事调解
2022-07-15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文、图

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商事调解。今天,《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这是今年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运用授权,结合浦东改革创新实践制定的首批两部管理措施之一。

为促进涉外商事纠纷化解,加强国内外调解组织的竞争与合作,《若干规定》支持境外知名调解机构在符合境内监管要求条件下,提供国际商事调解服务,在本区设立业务机构。

《若干规定》支持调解员个人在符合境内监管要求条件下,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与国际商事调解活动;鼓励律师、仲裁员等专业人士在国际商事调解活动中充分发挥个人作用。

为更好实现纠纷的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减少对司法资源的占用,《若干规定》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建立健全预授权调解、单边承诺调解等快速调处机制。鉴于此类机制已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可,其适用范围可从金融证券期货行业向其他商事领域进一步复制推广,《若干规定》鼓励各类商事行业协会引导成员单位基于自愿原则事先授权调解组织,对一定金额内的纠纷适用快速调处机制。

此外,为增强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履行效果,《若干规定》明确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公证、仲裁、司法确认、支付令等多种方式进行效力确认,这也为探索国际商事调解创造了条件。

与此同时,浦东还探索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新机制。7月15日,《浦东新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若干规定》同时施行。

《若干规定》创新“司法救济+规则治理”, 构建企业合规治理新生态。将“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比如,重点选取具有自贸区特质的涉企犯罪案件,将涉及金融、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及网络数据、安全生产等领域及其他具有自贸特质的涉企犯罪案件纳入改革试点范围。

浦东新区还建立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统筹协调机制,对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作出了专门规定,明确了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第三方组织、资金使用等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强化制度支撑、行政供给、制度保障。《若干规定》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地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明确可以委托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地的相关单位启动第三方机制。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文、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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