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不得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和高考加分项
2022-10-31 教育

记者 郭漪

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共有44项竞赛进入名单。教育部强调,入围竞赛的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名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教育部负责人表示,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是以立德树人为目的,旨在挖掘学生特长爱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不应与招生入学存在任何关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教育部曾多次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要求,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同时,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这一精神,这次审批通过的竞赛均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

记者 郭漪

来源:学生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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