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青声|4年法学毕业却连检索都不会,委员建议加大法学生实务培养
2023-01-11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 常鑫/图、视频 

读了4年法学,进入律师事务所后却发现不能马上用,这是市政协委员,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洪亮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不算少见的问题。这也引发了这位来自团青界别的委员对于青年人才培养方面的思考,他也在此次两会上提出建议,应该加大青年法律人才的应用型锻炼。

 // 法学院毕业却不会做检索 // 

大约在三四年前,社会上出了个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法学院的法学生毕业以后就业形势并不太好,法律界就开了个研讨会,研究其原因,洪亮也去参加了。研讨会上,大家讨论却发现,实际上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出来以后到了公检法或是律师事务所,却不能马上用。

“就拿我们律师事务所来说,一般律师跟当事人在谈的过程中,需要做背景调查,但是我们发现这些刚进来的学生并不会做背景,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什么是重点,什么要点需要全部列出来,什么内容只需有个摘要就可以了,他都不是很清楚。”洪亮告诉记者。

又比如说律师经常需要做的法律检索,在全国法院数据库里检索曾经的判例等,刚毕业的法学生常常是一头雾水,不知该如何检索。“因为这个检索是有一定的程序性和技术性的,需要输入一些关键词来精准检索。”洪亮介绍说,比如租赁纠纷可以输入“租赁”,代表承租方发现有装修质量问题,“承租方”“装修质量”等都是关键词。又比如案子是发生在哪个法院片区的,就要检索相关片区,而非其他片区的案例,因为不同片区法官的办案思路可能不同。

“这都是一些基本的我们觉得在实际应用上的技能,但看得出学生都没有在学校学习中掌握到。”根据他多年的追踪调研和了解到的社会反映,发现学生从法学院毕业后进入实务部门工作后,所产生的“水土不服”的情况并非少见。

造成法学生实务操作技能的缺乏,原因还是学校在相关培养上的缺失。洪亮表示,我国目前的法律人才主要是通过各大院校的法律专业,纳入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或自考教育体系,学生通过专、本科或者研究生学习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其培养思路和模式跟其他专业并无多大区别。这就造成了毕业后进入用人单位后却无法直接使用,也间接导致近些年法律专业的学生就业困难等情况日益严重,没有建立起培养、应用的良性循环。

“法律作为一门应用型极强的学科,它的培养理念、方式方法应该是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洪亮表示,去年召开的党的二十大也提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如何培养一支适应我国现代化需要,能够勇挑重担、肩负使命的青年法治人才队伍,也是一个亟待思考的问题。

也因此,在今年的两会上,他酝酿出了一份关于加大法律人才应用型培养的提案。

 // 毕业生培养要和职业应用打通 // 

洪亮表示,作为法学院,无论是培养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在培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应用,一定要跟今后的职业打通。而这不是说通过一个简单的两三个月毕业实习就能完成的。

他建议,法学院的教育体系和培养模式要做调整,适应现代社会变化的需要。从目前的法学院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来看,可以适当调整校内上课时间,增加更多的社会实习实践时间。比如四年本科学制可调整为五年,校内课程可压缩到三年半,一年半可分散在五年的学制中,最后一年为实习年。“不调整的话,也应该要讲实习期延长到一年,有一整年时间到社会实践中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让学生从校园走向职场时进行无缝对接,也更有利于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

在条件成熟后,洪亮认为还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做的比较好的法学院的培养模式,将法学教育列为研究生阶段专业,本科学位可以不读法律专业,而是其他专业领域,在有了其他专业基础之后,再在研究生阶段去学法律。“这样的话可以解决法律人才的专业化问题,通过其他专业的基本功为今后的法律实践提供更专业的支撑,实现法学的专业化发展之路。”

而针对刚入职场的法学新人职业教育培训的良莠不齐,他还建议,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组织及单位本身应该成为培训的责任主体。“跨入职场后的培训,尤其是法律专业,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法律的变化以及应用同其他学科相比更加的频繁。而目前的培训密度和方式还不够充分和有针对性,尤其是律师行业由于职业的特殊性,相对比较薄弱。”

在洪亮看来,加大职业培训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一项持久的工作,需要制度化和长期化。这就需要职业共同体的统一培训要纳入各自考核的范围,形成常态化机制。目前各个职业共同体,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安系统、司法系统,以及律师行业,各自为政、各自培训考核。这种情况不利于行业之间的交流以及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既然我们要打造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那么何不做一个顶层的制度设计,就针对这些新人法学生,不管毕业后去哪个岗位,将部分基础性的培训,如岗前培训、新入职培训、政治培训、基础课程培训等纳入统一的职业培训。”

洪亮表示,这样既能解决法律适用性问题,对法律的认知可以达成一些共识,同时也让法律界的各个行业相互了解,避免在今后的从业过程中产生一种不必要的对立。也更容易形成一些合力,使得法律职业共同体能够真正地良性运转,会更有利于法律职业生态圈的建设,也有利于法治社会的发展。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文 常鑫/图、视频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返回上页 回到首页

青年报社 版权所有

广告热线:021-61173717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1177819 / 61177827 举报邮箱:services@why.com.cn    测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