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率先试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文明实践”工作机制
2023-12-19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周胜洁 通讯员 王巧月 

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该《意见》还特别提到:“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接受安全驾驶教育、从事交通志愿服务、社区公益服务等情况作为作出相关处理的考量因素”。   

在此《意见》发布前,金山区已经主动跨前一步,于今年5月开始在全市率先试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文明实践”工作机制,让文明实践成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标尺,推动地方轻微醉驾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  虽是轻罪,一旦判刑影响终生  ※  

近日,金山市民张某(化名)在醉酒后腾挪占用车位被交警查获,经初步审查,区检察机关认为张某适用依法“相对不起诉”条件,随后立即动员他接受文明实践监督考察来体现真诚认罪悔罪态度。张某在完成35个小时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并拿到优秀评价结果后,金山区检察院对此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人认为,张某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表现中表现良好,犯罪情节轻微、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悔罪,最终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记者了解到,张某所犯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法定刑最高为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而依据刑法规定的前科报告义务,张某一旦被起诉定罪就会留下案底伴随终生,今后在就业、入伍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感谢政府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张某表示。张某醉酒挪车案只是“冰山一角”,近年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仅成为金山区检察机关受案数量最多的刑事犯罪,也一跃成为全国数量排名第一的刑事犯罪。相关数据显示,过去五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危险驾驶罪150多万起。

“这类案件不仅对个人,对家庭影响都非常深远,金山区检察机关每年要办理300到400件醉驾型驾驶案件,投入了大量的司法资源。”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子简表示。

  ※  文明实践监督考察成认罪悔罪最大标尺  ※  

为有效提升轻罪治理水平和质效,5月起,金山区率先在全市范围内试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文明实践”工作机制。先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后,适用“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160毫克/100毫升以下,无前科劣迹,犯罪情节轻微”等“相对不起诉”前提条件,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就可以免于刑罚。而现在,犯罪嫌疑人在满足“相对不起诉”前提条件的基础上,必须通过文明实践监督考察来体现认罪悔罪的态度,再经公开听证评议后才可以免于刑罚。

“通过第三方的引入,用量化指标更加客观的方式,来进一步判断犯罪嫌疑人是真的认罪悔罪,而不是空口简单表个态,以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周子简副检察长表示。

作为提供判定依据的第三方,文明实践监督考察也是这项机制运作的关键环节。犯罪嫌疑人通过申请至区文明办后,工作人员会根据犯罪情节、年龄大小和自身特长等因素为其匹配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区文明办会根据检察院的安排和结合实际需求,安排犯罪嫌疑人在3—15天之内完成12到35小时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

同时,区文明办还安排专人对犯罪嫌疑人的每日综合表现进行记录,评估结果也会成为认罪悔罪态度的重要参考。“综合犯罪嫌疑人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表现,作出’好、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评价”。区文明办工作人员卢翀表示。

自这项机制实行以来,区检察机关已经在400多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中,严格筛选了19人启动文明实践监督考察程序。最终,18人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1人因为文明实践考察不合格而被起诉。

对此,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张进德表示,检察院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行政法上的行政处罚措施还是要跟上,“在这个基础上加一个文明实践监督考察程序,务社会效果和教化的功能,我认为是非常妥当的。”

接下来,金山区将邀请专家共同协商,对具体这项制度具体实施细节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推广应用到其他类型的轻微刑事案。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周胜洁 通讯员 王巧月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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