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全国政协委员施华君:这份提案前后沟通了三次,新委员履职收获满满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在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航天产品部主任、民盟上海科技系统委员会副主委施华君曾是市政协委员和区政协委员。
“不一样,真的不一样。”这是这位新晋全国政协委员去年一年履职的感悟。“如果说市区层面更注重实操的话,国家层面的文件则更宏观。这给了我新的履职思路。”
及时发现身边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作为一名央企工作人员,他时刻关注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他注意到,2019年,财政部经过多方征求意见,修改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类资产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其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管理程序与职责。
施华君介绍说,此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对“国家队研发机构”和各高等学校通过自身科研成果转化并自身持有的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管理相应权限进一步放开,将以往需上报给相应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备案事项通过下放权限的形式进行简化,有利于促进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但问题来了。施华君发现,目前,《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没有跟随《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进行内容调整,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依旧遵照2008年印发的版本执行。
他举例说明,比如中央级事业单位持有的科技成果只能作为无形资产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一同遵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中央级事业单位申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应当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拟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材料,按以下方式履行审批手续:单项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主管部门应当于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一式三份)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执行。
“由此造成中央级事业单位持有的科技成果审批流程长,审批周期通常在1年以上,科技成果是有时效性的,在漫长的审批流程中不断损失价值、失去市场竞争优势;同时,2008年设定的800万元报财政部审批门限也滞后于当前经济体量的发展,造成需要财政部处理的审批数量庞大,进一步延长了审批周期。”施华君说。
铆牢问题不放手,多次沟通商讨解决方案
经过多方调研,他提交了相关提案,给出解决方案。其一就是尽快根据新修改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更新《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中央级事业单位持有的科技成果分类管理,充分放权。其二是提高需报财政部审批的资产处置门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提交提案后,财政部相关工作人员光电话就和他沟通了两次。后来。财政部到上海调研,和代表委员开通报座谈会时。施华君参与了座谈,和司长进行了深入交流。后来,财政部特地给他写了回信,表示将不断推动《暂行办法》的落地宣贯执行,让各类企业加深对“放管服”的理解,从而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
通过这次交道,给了施华君一些启发。“国家层面的提案和区级、市级层面不太一样。后者更注重实操。国家层面的可能更加宏观,将全国的情况纳入整体考虑范畴。经过这一年的履职,我自身也有所成长。在撰写相关提案时思考得更深入一点。化繁为简。不再那么盯着实操性了。履职思路有所转变。”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众委员对刚问世不久的ChatGPT讨论得热火朝天,尤其是科技界别的委员们更是深入探讨了中国人工智能行业该如何应对。施华君意识到掌握算力对于把控人工智能发展未来的重要性。
“科技界别的委员人数比较多,且均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两会期间的交流对我的工作也有所启发。”施华君表示,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对他的工作也有所助力。比如他会在各类研讨会上输出参加全国两会上的真知灼见,更是将履职延续至工作岗位——挑起为人工智能应用等科技发展提供先进算力研究的重担。
与此同时,他也十分感激身边同行的助力。“他们对你也会有更高的期望。给到一些素材,方便我调研行业问题。”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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