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App里防不胜防的“雷”,你中过招吗?
2024-03-15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晃动手机便会自动触发的广告、悄无声息就会自动扣费的订阅会员……这些藏在App里的“雷”你踩过几个?而这些防不胜防的“雷”是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呢?在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就让我们一起来排除这些手机App中不合规也不合法的“雷”。

手抖也跳转,“摇一摇”广告合法吗?

在开屏广告几乎覆盖了所有手机软件的今天,我们时常感到困扰:只是想看个新闻,怎么就打开了购物界面?尤其是在各类购物节期间,简直就是“条条大路通购物软件”,“摇一摇”广告除了烦人之外,又是否违法呢?

大学生小月最近有件烦恼的事,某天和朋友出门游玩自拍后,正要开始美美P图,因为小月不小心晃动了一下手机,就弹出了“摇一摇”广告。明明是自己的手机,却不能控制要打开的应用,也不能选择要浏览的内容,这让小月觉得既无奈又愤怒,继而一纸诉状将“摇一摇”广告侵权为由将某知名修图软件告上了法庭。经过松江区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公司对广告进行合规设置,并赔偿原告数据流量损失。

“摇一摇”广告是如何将“宇宙的尽头”变成购物软件的呢?据了解,“摇一摇”广告的原理,就是利用手机中的陀螺仪及加速度传感器,在用户打开开屏广告时,只要捕捉到手机的倾斜移动,就会触发页面跳转。即使将手机放置在口袋中,也存在被误触后跳转的可能性。有的用户还会遭遇连环“摇一摇”的情况。“摇一摇”广告的触发方式简单粗暴,在平台获得点击率和广告费,金主发掘潜在顾客的过程中,用户成为了唯一的“牺牲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3年第四季度消费者维权舆情热点中,就点出了“摇一摇”跳转广告泛滥令消费者不堪其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早在2022年,互联网行业就针对“摇一摇”广告出台了相应的行业规范。2023年,工信部也进一步明确,“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客户操作”。

松江区法院法官卢李霞表示,部分“摇一摇”广告的设置不符合行业规范,出现时往往“防不胜防”,且难以被关闭,强制进行跳转不仅干扰正常使用,也侵犯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对于使用智能手机不熟练的老年人来说,频繁的界面跳转、应用程序下载,还存在个人隐私泄露的危险。

法官表示,规范“摇一摇”广告,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首先要承担起责任,要知道靠牺牲用户好感度获取流量绝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平衡好创新和合规的关系,才能提高用户的认可度,提升广告转化率。同时,法官也提醒平台方应当强化管理,落实好应用软件的上架审查制度和在架动态巡查制度,及时下架整改违规软件。而用户如果发现应用程序的广告存在违规情况,也可以及时向平台或是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只有几方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洁净、友好的网络环境。

没看见提醒,订阅会员的“自动续费”可以退吗?

“防不胜防”的除了“摇一摇”广告,还有自动扣除的会员费。如今很多人在使用手机App看视频时,都选择会购买视频会员解锁更多权益,而面对“自动续费”更优惠的价格,不少人都选择了开启。虽然自动续费确实有一定好处,但很多人也常常会因为忘记关闭该功能而被白白扣钱。在浦东法院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审判工作白皮书及典型案例中,通报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表示视频会员自动续费模式下网络服务商具有显著提示义务。

该案中,原告于2021年8月订购被告公司“某某视频”钻石年度会员时勾选了连续包年选项,次年被告根据连续包年协议划扣原告账户次年会员费155元,原告发现扣款后提出质疑,被告表示不同意退费,原告为此起诉主张被告欺诈,要求被告退费155元、赔偿1元资金占用使用费并承担欺诈惩罚性赔偿500元。经查明,在自动续费前十日,被告曾通过“某某视频”App的站内信及原告注册手机号码的短信方式向原告发送过“近期将自动续费”的提示,未做故意隐瞒,站内信虽发送成功但原告未查看、后台系统显示短信未发送成功且被告未做二次发送。此外,查看站内信的消息需用户登录账号、点击到站内信界面、在较多消息中找到特定消息并点开查看。

法院经审理认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而提醒方式是否显著,应考虑到普通消费者在尽到一般注意义务情况下,接收到提醒的高度可能性。而站内信提醒方式难谓显著。被告在短信系统明确显示未发送成功的情况下既未二次发送、在原告投诉反馈后亦未做及时核实反馈的行为,不符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双方用户协议的约定。被告自愿退还原告155元后,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元资金占用使用费的诉讼请求。

浦东法院表示,近年来社会对网络视频服务的需求逐年升高,视频网站会员制度应运而生。而视频网站的经营者,面对人数庞大的潜在用户,为不断减少获客成本,推出“连续包X”会员服务,以首期会员费用低于单次会员购买费用等吸引用户购买。通过价格优势将“自动续费”服务大量推广,达到固定长期用户的商业目的。但网络交易经营者对新商业模式的探索,不能忽视对消费者知情权、自由选择权的保护。该案的处理结果向网络服务经营者在电子格式合同预先拟定、自动续费商业模式持续开展方面提出了规范化经营的警示。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蔡娴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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