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个人用户一次性补贴500元,淘汰电池处置全流程监管
2024-10-16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对个人用户交投并报废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且购买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本市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500元购车立减补贴。市商务委等5部门10月15日举行新闻通气会宣布,本市政策将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实施,首批将上线315家销售门店,覆盖全市16个区。

这是国家首次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用户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个人用户报废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应当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个人用户报废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到销售门店交投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日期以由销售门店出具的《车辆签收确认单》上载明的交车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购买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支付平台销售费用产生时间为准;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车应当于购车之日起15日内(最晚于2025年7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日期以非机动车号牌取得日期为准。

个人用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电动自行车旧车(含电池)及非机动车号牌,到政策实施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进行实人认证,填写旧车登记信息,签署旧车交投及注销登记委托书。销售门店登录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核对个人用户身份信息、旧车登记信息,对旧车(含电池)及号牌予以回收。

个人用户注册并登录服务机构(云闪付、微信、支付宝)APP,出示付款码,购买新车。经核实符合条件的,销售门店在销售新车时直接给予个人用户一次性定额立减补贴500元,开具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车辆销售发票,发票的抬头为个人(需实名制)。销售门店通过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将新车的整车编码、销售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旧车及车牌照片等信息完整录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

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销售门店和所属销售人员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附加费用。

一旦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置。对经查实发现销售企业、销售门店和个人用户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10月16日启动,首批将上线315家销售门店,覆盖全市16个区,销售门店名单已通过“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公示。消费者可登录“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入政策实施服务平台,查看并选择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销售门店。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将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建议消费者在11月1日前可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11月1日后可换购铅酸或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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