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就可参拍沪牌
2024-11-29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文、图

非本市户籍人员只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1年就可以参拍沪牌了!市交通委对《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进行修改,目前已就修订草案内容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征询意见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6日。

市交通委方面表示,当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可适用于燃油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考虑到近年来经常有市民反映现行《拍卖规定》设置的参拍资格较为严格,导致参拍意愿受阻,故此次修改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拍资格条件中“有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由原连续缴纳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通过相关调整,进一步优化参拍资格条件,满足更多有需要群众的合理参拍需求。

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已使用免费专用牌照额度登记上牌的车主,若名下持有尚未过期的客车额度证明,可以在有效期内(自获取之日起1年内)前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后,视为该额度已启用,但不能中途随意退下;待持有人不再拥有该车辆后(该新能源汽车发生注销、转让、变更、失窃等情形),客车额度解除备案,服务中心重新向持有人核发额度证明。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在办理车辆额度确认手续时,未申请免费专用牌照额度,而是以其名下持有的尚未过期的额度证明作为确认凭证,并办理后续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市交通委和市公安局等部门将认定该新能源汽车使用《拍卖规定》中规定的客车额度登记上牌。今后当该车主向公安机关车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注销、转让、变更、失窃等手续的,将重新获取在用客车额度证明,并仍然可以凭该证明材料办理车辆登记或者委托拍卖等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客车额度证明超过有效期,持有人可以在超过有效期后2年内,将客车额度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换取相应价款。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持有人在逾期后2年内仍不委托拍卖的(因法定事由无法行使委托拍卖权利的除外),不再享有委托拍卖的权利。超过有效期的,持有人(包括个人和单位)不能再以此办理车辆登记相关手续。

那么,哪几类客车额度证明适用有效期制度?

一类是个人和单位通过参拍并成交付款后取得的客车额度证明,即《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另一类是在办理车辆注销、转让、变更、失窃等手续时从公安机关车管部门获取的在用客车额度证明凭证,即《机动车额度办结业务凭证》等材料。该两类客车额度证明有效期均为1年,即需要在1年内凭该证明材料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获悉,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为了调控本市机动车总量,市政府于2012年制定《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有序推进客车额度拍卖工作。此后,又结合外部环境和交通形势发展变化,于2013年、2014年、2016年对《拍卖规定》进行了3次修改,不断完善调控举措,对稳定本市小客车总量、促进综合交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前为了细化《拍卖规定》相关操作口径,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制定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此次修改,立足于优化制度供给,将该通知核心内容融入到《拍卖规定》中,实现“两规并一规”。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文、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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