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履职故事|全国政协委员陆铭:以学者的视角发现问题、做好调研、给出建议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去年一年提交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陆铭对两个印象较深,一个是关于科创企业创新,另一个是关于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
除了政协委员的身份,陆铭还有一重身份是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作为一名资深学者,他在履职过程中不自觉地会用到专业领域的工具。
关注热点话题,提出“有时效”的金点子
陆铭的提案不少都与热点话题有关。比如在科创企业创新提案中,他特别提到了关于中国近些年独角兽企业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这一说法得到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的关注。“去年这个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中国企业创新面临的一些困难和制度环境的关注。”
他还有一个提案谈到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这也是时下较热的话题。他认为如何更好地改进平台经济上的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仍然存在很多需要讨论的方面。自己也在持续关注并做调研。
陆铭认为,近年来,新就业形态的“蓄水池”作用日益明显,大幅提升了经济运行的就业承载力,诸如专门探店的“生活服务体验员”等新职业层出不穷。但当前,有关新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劳动关系方面需要更新认知、社会环境方面需要增进理解、养老保险方面面临参保障碍、制度建设方面需要全国一致。“各地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治理要求各行其政,在相关基础权益保障规范性要求上有根本差异,同时忽视了平台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无法形成针对新业态市场基础制度的规则统一。”
面对庞大的新就业形态群体,相关政策既要考虑对民生、就业、社会大局的影响,又要面对该群体的多元诉求精准施策。
经过调研后,他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比如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确认劳动者新就业形态的合法性。应寻求对现有《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对传统劳动模式的探索和突破,支持平台用新思路、新办法、灵活性的解决方案应对新业态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在用工定性上,应将其确立为灵活就业者、平台与消费者之间属于按合同约定的合作关系,属于传统民商事的法律行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调整。又如设立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多维保障。
他还建议创新利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收支体系,优化善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环境等。
用脚丈量多个城市,连续两年就土地问题建言献策
从去年到今年,陆铭连续两年都提了跟土地制度改革相关的一个提案。研究城市和区域经济的他敏锐地发现,在中国城镇化过程当中,已经出现比较明显的人口流入和人口流出地的分化现象。原来土地配置的空间格局,跟现在人口和经济空间格局的变化趋势,出现了一些不匹配的现象。比如说在人口流入的地区,人口增长带来建设用地的需求,但是有一些地方人口增长特别快,建设用地的供应却跟不上,影响到了这些地区的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与此同时,在人口流出地,却出现了大量的土地资源闲置。不管是农业用地,宅基地,还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甚至有一些公共服务用地,比如说学校用地,都出现了比较明显的闲置。
于是,他希望基于对这些问题的调研,就中国土地制度改革政策提出一些建议。继去年之后,陆铭透露说,今年又会将一个关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的提案带到全国两会上。
为了写好提案,陆铭于去年就此内容做了诸多调研,既包括官方正式组织的,比如赴浙江和云南专门针对新型城镇化开展的调研,也包括他利用学者身份,赴长春、宁波、台州、昆明、西双版纳州、四川泸州进行的调研。
其中,长春的那次调研,让他体会颇深。“特别是有一次在基层进行调研时,我去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两地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看法出现了分歧,其中有一个地方认为要坚持现在的政策,而另外一个地方的基层工作者就跟我们讲,他们迫切地希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能够向前推进,增强土地使用权可交易的可能性。”
在调研过程中,他也畅谈了自己的看法,当谈到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的交易,是保障农民和集体权益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改革的方向时,有工作人员在进行了讨论以后发现自己原来的想法偏保守了。
“作为一名学者,同时也是政协委员。我认为既要把自己的建议建立在广泛和深入的调研的基础之上,还要积累各个学科的基础研究,既包括自己本领域的研究,也包括同行的研究。就拿我来说,我自己特别关注学术界关于土地方面的研究。”陆铭认为,履职的过程,也是和基层互动的过程。“通过互动能够把我们对于政策的解读,以及国内外的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普遍规律和基层工作人员沟通,从而促进有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共识的形成。”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范彦萍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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