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你聊天的不是小姐姐,而是猥琐大叔!上海司法严打“隔空猥亵”儿童
2025-10-15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猥亵儿童的前提一定是与儿童发生身体接触吗?当然不是,需要警惕孩子们遭遇网络世界的“隔空猥亵”。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从奉贤区检察院10月14日举行的“沪未来·未小贤”品牌五周年主题活动上获悉,上海司法正在严打“隔空猥亵”儿童!

  ※  网上诱骗女生拍摄隐私部位获刑12年  ※  

上海二中院曾宣判了一起网络猥亵儿童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作出了从重处罚的判决。

1982年出生的张某某初中文化,长期无稳定工作。张某某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刑满释放后的张某某再次将目标锁定在中小学女生身上。

张某某利用社交平台进入小学、初中聊天群,假冒女生身份添加未成年女生为好友。他诱骗多名9至11岁的女生拍摄隐私部位的照片或视频,并通过线上发送给他观看。

相关图片和视频被家长发现后向警方报案。警方在张某某住处将他抓获。到案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对多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诉,认为其行为属于网络猥亵,没有肢体接触被害人,社会影响较小,原判量刑过重。

上海二中院认为,张某某猥亵儿童多人,且系同类犯罪累犯,主观恶性极大,被害人均为不满十二周岁的幼女,依法应从严惩处,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认为,与传统的面对面实际接触型猥亵犯罪不同,在虚拟世界中通过网络实施的猥亵犯罪,尽管被告人与被害人不处于同一物理空间,没有身体实质性接触,但依旧构成猥亵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猥亵行为既包括行为人主动对被害人实施猥亵,也包括迫使或诱骗被害人主动对行为人或第三人实施猥亵,还包括迫使或诱骗被害人主动对其自身实施猥亵。而猥亵行为一旦通过网络实施,其社会危险性将呈几何倍数的增长,并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广泛性,将严重侵犯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了进一步惩治猥亵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两高”发布的最新司法解释,也对网络猥亵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记者获悉,最高院、最高检于2023年5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其中第九条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张某某为满足性刺激,利用网络社交工具以诱骗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多名儿童拍摄敏感部位照片或视频供其观看,构成猥亵儿童罪,同时还系同类累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对其严惩。

  ※  各方要努力保障未成年人上网用网安全  ※  

上海检察机关目前正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保障未成年人上网用网安全。准确理解、适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严厉打击“隔空猥亵”等网络犯罪,同时推动网络社交平台治理。

“我们也曾办理过这样一起‘隔空猥亵’案:远在数千公里外的成年人在网络上假扮女大学生,诱骗未成年人拍摄不雅视频、照片以供观看。”奉贤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小贤”未检团队负责人黄冰洁告诉记者,在这起“隔空猥亵”案中,发现了网络社交平台监管问题,便向涉案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部门加强内容监管,督促网络社交平台建立及时有效的不良信息识别处置机制,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该案入选2024年上海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典型案例。奉贤区检察院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同,结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奉贤区网络生态治理系列活动,通过线下讲座、网络直播等形式,提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记者发现,“隔空猥亵”案中,未成年人往往容易因误判网聊对象身份而放松警惕,暴露出网络认知、自我保护与监管防护的多重漏洞。对此,奉贤区检察院对社会各方提出提醒与建议。

未成年人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网络聊天中,对方的性别、年龄、职业等信息均可能是伪装,切勿因“对方是小姐姐”等表面信息放下戒备,记住“隔着屏幕,你无法确认对方真实身份”。要严守个人信息边界,不向网聊对象发送个人照片、住址、学校、家庭电话等隐私信息,也不轻易与对方单独见面,避免因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要学会识别危险信号,若网聊对象提出索要私密照片、聊低俗话题、要求单独见面等不合理要求,应立即终止聊天,并第一时间告知父母或老师,借助成年人力量规避风险。

家长要强化监护与引导责任,日常要有意识地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向孩子讲解网络风险,让孩子明白“虚拟聊天≠安全无害”。主动与孩子沟通网络生活,避免因过度指责让孩子隐瞒网聊情况。当孩子反馈异常时,需耐心倾听并及时介入,而非忽视或批评,让孩子敢于主动反馈问题。做好网络行为监管,避免孩子在无监护情况下使用陌生社交软件。同时,告知孩子遇到可疑情况时的求助途径,如联系家长、报警等。

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履行平台监管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落实好身份核验责任,从源头减少“伪装身份”的可能性。强化内容与行为监测,建议利用技术手段筛查“索要未成年人私密信息”“聊低俗话题”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采取删除内容、封禁账号等措施,同时向网信部门报告。此外,应当畅通举报与反馈渠道,在平台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保护举报入口,接到举报后及时处理并反馈,确保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能快速获得帮助。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郭颖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返回上页 回到首页

青年报社 版权所有

总机:021-61176117 | 广告热线:021-61173717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1-61177819 / 61177827 举报邮箱:services@why.com.cn    测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