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调查丨《住房租赁条例》实施一个月,车库地下室租赁仍存在,租客直言“为省钱妥协”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张振宇/文、图
今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下文简称为《条例》)已正式落地实施,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沪上房屋租赁市场有什么变化?带着这个问题,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以租客的身份走访了链家、易居房友、首劲房产等多家中介,走访过程中发现,沪上多家中介仍然存在将车库、地下室等《条例》中明令禁止的出租空间进行租售。
《条例》是否落地?记者实地走访
有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城镇租房人口超过2亿,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40%。刚步入就业市场的青年群体对租金的敏感度高,间接地催生了不少房东开始动“歪脑筋”,部分房东开始将车库、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进行单独出租。
9月15日《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明确:“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条例》实施后不久,记者就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了首劲房产。工作人员在简单了解了需求之后便向记者推荐了一间由车库改造而成的房间。“东西非常齐全,你甚至可以在里面烧饭。”这名工作人员说道。
10月上旬,记者同样地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了沪杭公路上的一家易居房友房产中介。在了解清楚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后,工作人员便把记者带到了一处由阁楼改造的房间,房间内除了空调、床铺等租房必备的家用电器和家具外,记者还看见抽油烟机等厨房电器。房间内,除了易居房友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位自称是替朋友管理租房事宜的女士。见记者对此房屋不满,随后这名女士又拿出了别的房屋钥匙,向记者介绍起该小区别的房屋。

中介带记者来到一处由阁楼改造的房屋
随后,记者跟随她来到小区内一处地下室,刚步入地下室,记者就闻到了一股异味。据介绍,这间房子的地下室被房东装修成了两个单间,两户人家合用一个卫生间。走访中记者还发现,这类将地下室、阁楼等处进行改造出租的房子布局都十分相似。那位自称替朋友管理房子的女士也证实了记者的观察:“这些房子的装修、布局基本都是一样的。只是根据楼层不同,租金会有高低。”
在链家走访时,记者并未发现工作人员有介绍地下室、车库、阁楼等房屋的情况。链家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条例》对我们的工作影响不是很大,也不会因为新规而影响房租的价格。”
明知隐患仍居住:租客直言“为省钱妥协”
前不久实施的《条例》明文规定:“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备案不得收取费用。承租人也可以办理备案。”那这是否意味着即便是房东不配合,租客也可以自己申请备案,随后顺利地拿到居住证?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也询问了多家中介。易居房友和首劲房产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租地下室、车库的话,租客拿着租赁合同去备案,大概率不会通过。
那么对于外省市来沪租房的群体来说,他们怎样才能顺利拿到居住证呢?记者随后查阅了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上关于居住证新办的规定:“受理条件: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证》。”
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租客在租房的时候租到车库、地下室等被《条例》禁止出租的场所时,他们有可能会在办理居住证时遇到困难。那为什么在面对有异味、无法办理居住证等困难时,还是有很多租客坚持选择租地下室、车库呢?一名租在地下室的租客告诉记者:“说到底还是便宜,如果我有条件,肯定不会住这里的。”这名租客表示,他们也知道这些房源存在安全隐患,但无奈囊中羞涩,只能选择妥协。
律师:房东、中介的行为已经违法
那么依照规定,房东将地下室、车库等空间改造成房屋出租是否违法?中介将此类房屋介绍给租客是否也是违法行为?消费者在面对此类情况时该如何维权呢?记者就此分别咨询了北京浩天(长沙)律师事务所的邓忆敏律师和陕西唐言律师事务所的沈佳伟律师。
沈佳伟律师告诉记者,房东擅自将地下室、车库、阁楼等非居住空间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属于违法行为。若房东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行政处罚。根据《条例》第三十九条:“房产管理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中介机构若明知此类房屋存在违法行为仍然提供中介服务的,也构成违法。依据《条例》第四十四条,将被责令改正、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或将面临停业整顿。
此外邓忆敏律师提醒消费者,若是租客因租住违规房源面临被查处后面临搬离的困境,租客应积极维权。邓忆敏告诉记者,消费者应先收集证据,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务必保存好租赁合同、付款凭证、与房东和中介的聊天记录(特别是承诺可以正常居住的内容)、房屋现状的照片和视频等。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和房东和中介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消费者应立即向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进行举报。若是举报仍然无法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走小额诉讼通道,立案较快、诉讼成本也低。”
随着《条例》的落地实施,虽然目前住房租赁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但两位律师均表示,总体来看《条例》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让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变得更加健康、有序。邓忆敏对记者表示:“《条例》的出台是重要一步,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通过严格的执法、行业的内省、平台的尽责和法律的持续完善,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保护广大租客的权益。”
“《条例》的实施无疑是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规范,将民生保障议题融入行业发展进程,以有为政府引导有效市场,助力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一步,至于如何让这一步走得更加坚实,未来仍需多方共同努力。”沈佳伟说道。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张振宇/文、图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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