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话题|4人宿舍却有5万“隐形室友”,我们该怎么办?
2025-10-16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宿舍4个人却有5万“隐形室友”“舍友直播影响到我日常生活,已经吵架了”……2025年开学季刚过去一个多月,社交媒体上关于“室友直播”的吐槽层出不穷。一些大学生主播不分昼夜、不控制音量,将宿舍当作直播间,把室友当成背景板,严重干扰他人正常休息,隐私暴露风险陡增,也让室友关系日趋紧张。在此过程中,如果有这样一个主播室友,你是否惶恐?现实中又有什么方式方法做好引导。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与多方聊了聊。

坚决反对:不能忍,碰上一定会去维权

“寝室有个直播姐怎么办?”“直到被提醒,才知道自己被‘偷拍’ 了”……网络直播的风,正席卷大学宿舍,话题讨论一度冲上了热搜。

有网友吐槽,床铺、衣物、电脑等私人物品都被现场直播,导致个人隐私被肆意泄露;有的大学生将宿舍书桌打造成微型演播厅,直播的声音光影、一举一动都干扰室友学习和休息;还有的大学生主播,为迅速走红甚至做出擦边动作……种种乱象,显然已超出记录分享生活的范畴,让大学生宿舍沦为了直播秀场。

上海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殷嘉萃直言,幸好没有这样的室友,幸免于自己的日常暴露在隐形室友中。“如果有,我肯定是接受不了的。宿舍是休息的地方,休息时间必须保持安静。而且,如果不注意边界,很容易冒犯到别人。”她觉得,如果自己身边有这种现象,肯定会跟宿管沟通,看看能不能管,如果无效,会提出换宿舍,以确保自己的正常休息和隐私保护。

华东师范大学2024级法学专业的詹嵩在课余是B站学习区的一名Up主,日常也比较多地触网,但是她也十分反对宿舍直播。“我是觉得,只有在宿舍所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在宿舍搞直播。但凡有一个人不同意,宿舍直播行为就不该继续进行下去。宿舍本质上是生活、休息的场所,不是用来直播的工作场所。室友能接受,那是人家特别好,或者是容忍度比较高,不能要求人家必须同意。”

作为一名UP主,詹嵩太知道直播会发出声响这回事了。“不仅有声音干扰到室友,如果是开摄像头直播,室友们也会造成心理恐慌,睡衣、清凉装等被入镜的时候,隐私保障很成问题,缺失起码的安全感。”

理性理解:万事协商,互相尊重

作为一名正与品牌方有一些合作的大学生主播,松江大学城一所大学大四学生韩钰瑶认为,宿舍直播对大学生而言,是一种门槛低、成本小、灵活性高的兼职方式。只需一部手机、一个账号,加上宿舍场景,就能快速搭建起一个具有校园特色的直播间,利用课余时间随时开播,十分便利。同时,网络上也不乏大学生通过直播获得可观收入的案例,甚至有MCN机构以固定时薪吸引学生签约,这些都促成了大学生试水直播的风潮。

“面对部分高强度的直播时长硬性规定,如每月150小时,对课业压力较大的学生来说,宿舍的确成为触手可及的‘理想之地’,这可能也是导致一些不分昼夜直播现象出现的背后原因。”韩钰瑶推测,这些疯狂举措或许是被所签公司要求的。

虽然本身也在做带货主播,韩钰瑶自身在实际中却十分注重边界与隐私,“这一点,需要和身边的人彼此尊重。”她坦言,曾因台风无法外出,临时在宿舍完成午间直播,但前提是诚恳地与室友沟通并征得同意。让人倍感暖心的是,得知要在宿舍直接开麦,其他寝室的同学也来求看热闹,热心室友们还一起帮忙搭桌子,整理背景等。直播控制时长,聚焦产品本身,因此,并不会涉及泄露其他室友隐私的风险。

韩钰瑶观察到,如今,年轻人不论是在直播还是在日常视频通话中,普遍具有较强的边界意识和隐私意识,即使在宿舍内,通常也会选择在阳台、床帘内等相对独立的空间进行,并注意控制音量、佩戴耳机,以尽量减少对他人的干扰。

因此,基于这样的观察和自身经验,韩钰瑶自身更倾向于在品牌方提供的专业直播间工作。尽管有公司看中“宿舍场景”的真实性与亲和力,希望招募学生长期在宿舍直播,但她对此持谨慎态度。她认为,宿舍作为公共生活空间,长期用于商业直播难免会对室友造成影响,即便获得一时同意,后续也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处理人际关系矛盾,反而影响日常学习与生活,得不偿失。

专家建言:小心违法,学校应与时俱进进行管理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霞指出,“宿舍直播”的争议频频出现,其实这不仅涉及个人自由与他人权益的平衡,更需要从法律、伦理和管理的多重角度加以审视。

从法律层面看,宿舍直播可能触犯多项法律法规。张玉霞说,首先,直播行为可能侵犯舍友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和肖像权,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公开其私密空间、活动或肖像。若直播中出现其他舍友的影像或私人信息,且未获得明确同意,则可能构成侵权,民事上要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责任,情节严重的,则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行政处罚。其次,直播产生的噪声可能侵犯相邻权,若直播导致噪声超标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也属侵权行为应当停止。

如果直播内容存在散布他人隐私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可能触犯《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果传播不良信息,根据具体内容可能涉嫌不同的侵权或违法行为。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明确禁止利用直播服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播需对直播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从伦理和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宿舍是集体生活的公共空间,直播行为应尊重其他舍友的合法权益。

张玉霞认为,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这一代大学生利用现代技术适度触网直播并无不可,不拍摄到别人,也没有影响到别人,学校完全禁止也不合适。因此,对于宿舍直播,重要的是需要学校明确的规章制度以起到约束作用,不让宿舍直播野蛮生长。

在此过程中,张玉霞指出,不能“一刀切”,可以由教育部门、校方、学生会、家长代表协商确定,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直播,同时,对宿舍内直播进行规则制定,例如直播的时间段、直播内容的限制、音量的控制、是否为营利性质、不得影响他人等。在制定出规则后,按规则处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及监管,既要保障直播学生的自由,也要保障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直播学生误入歧途或者实施损害他人的行为。

疏堵结合:有的学校开放“共享直播间”

“直播权”下移,学生凭一部手机即可在宿舍开播,分享日常、展示特长。这种低门槛的表达形式,既满足学生的社交与成长需求,也为校园生活增添了新的传播维度,但当下对宿舍成秀场的现象,的确也需要引起重视。华东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辅导员杨文彧坦言,目前,宿舍内部管理还需要学生自主协商,如果出现问题,会有一定调解和干预,但面对宿舍直播这一新现象,还是应在尊重学生合理诉求基础上做好“疏堵结合”。

杨文彧认为,宿舍并非个人专属空间,而是重要的集体生活场域,学校应当主动做好管理与引导。通过主题班会、圆桌会议组织讨论学习,强化学生的集体意识,提升媒体素养与直播品质;主动对接校园内有影响力的主播,鼓励制作“宿舍礼仪”“理性直播”等正能量内容,关键话题发声带动清朗直播氛围,使宿舍直播在规范中发挥正向价值。“希望在有效引导下,鼓励学生将宿舍直播转化为成长与价值载体。”杨文彧说。

记者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工部获悉,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内有一些公共空间,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去公共空间,同时,创业孵化基地也给创业的学生提供“共享直播间”,为同学们提供一些场所和设备。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创业学院李伟铭老师介绍,松江大学城“文汇580”大学生创业中心自2024年建立共享直播间以来,主要用于服务大学城范围内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开展直播业务,包括教育培训、求职辅导、助农优选等,通过“学生创业中心”社团的管理,已形成“直播预约-日常培训-长期赋能”的机制,助力大学生创业项目持续稳定发展。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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