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20日开始实施,直播间加滤镜务必“悠着点”
2026-03-20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张振宇

“直播间里滤镜一加,食物看起来特别有食欲,但收到货发现,我手上的食品完全不是这样的。”“很多时候直播间都在夸大宣传,收到货之后发现保健品并没有那么有用。”……为杜绝此类乱象,3月20日,《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从禁售品类、行为规范为直播电商食品销售划出清晰红线。

在新规出台前,不少直播间为了让食物看起来更有食欲,不少主播纷纷会选择加滤镜。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电商主播也纷纷晒出自己如何调色的攻略,比如通过调整饱和度、对比度让水果色泽更加鲜亮,这种“视觉欺骗”之下,下单的消费者也变多了。消费者黄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就曾在直播间下单过牛羊肉等生鲜肉类。但是到货后,她却发现肉质并没有直播间所呈现的那么鲜亮。“直播间看见的肉类都是鲜红的,但我收到后却发现颜色上明显暗了不少,感觉没有那么新鲜。”

《新规》的出台直接明确了两大核心禁止要求: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这些规定直接回应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底线问题,为直播间食品划定“红线”。

此外,《新规》还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解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等问题。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同时明确规定,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这些规定针对直播间“滤镜带货”“夸大宣传”、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等乱象,为食品直播行为明确“底线”。

“《新规》提到的13类直播间禁止销售的食品,之前在食品安全法中其实已经明令禁止了,但是就直播带货而言,它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平台在撮合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促成交易,平台不是食品经营者。”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首席专家顾振华说,这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食品安全法》在法理上变得更加完善。之前消费者所诟病的直播间加滤镜导致货不对板、虚假宣传等问题,按照《新规》,市场监管部门都可以依法查办。

同时,顾振华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新规》从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三方面来给消费者“兜底撑腰”。“发现违规行为,消费者一方面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直播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平台有义务组织商家的违规违法行为。”顾振华说。另外,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时,最好可以保留下单截图、直播录屏、聊天记录等信息,这些都是重要的维权证据。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张振宇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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