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5月1日起施行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是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并将共同于5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目前为止第7部全本协同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
《规定》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也是以法治方式巩固长三角一体化改革成果、提升治理效能、支持改革创新的重要立法。
近年来,三省一市扎实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批服务事项已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个人异地办事便利度和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5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就会商苏浙皖三省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部门启动该项立法工作。
此次立法采用“规定” 体例,确立共同行为规则,力求内容务实管用。《规定》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聚焦协同机制、聚焦服务体系、聚焦数据支撑、聚焦协同创新、聚焦共享实效等。
记者获悉,在构建“一网通办”服务框架体系上,《规定》明确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根 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畅通服务渠道,保障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线上平台运行、加强线下服务专窗建设、开设远程虚拟窗口,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及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推进标准统一与业务衔接,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标准、规范,明确业务流转程序和具体协同分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水平。
《规定》提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建立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目录,推动业务数据标准统一,提升政务数据共享效率和供给质量;依法加强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跨省(市)、跨部 门、跨层级互通互认,并扩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范围。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周小燕介绍,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现已开通3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累计全程网办超1532万件,一批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跨省通办示范应用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群众异地办事便利度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企业设立、变更、注销跨省通办超41万件,提供马德里国际商标异地注册服务超9.6万次;长三角异地就医备案门诊和住院累计结算超8000万人次,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实现异地就医免备案;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长三角教育资助“免申即享”完成学生资助超2.4万人,长三角居民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超4.6万笔。
“此次《规定》出台,将为长三角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周小燕介绍,下一步,为全力推动《规定》的落地实施,还将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异地办事难点堵点,会同三省加快制定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三年行动计划,持续优化长三角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据介绍,上海还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强化机制保障,推动长三角政务服务深度协同;提升服务能级,推动跨省通办服务扩面提质;创新服务模式,推动跨省通办事项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跃升;优化服务渠道,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昕璐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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