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2019-02-27 要闻

《通知》提出将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今后这样浮夸的“一顿饭一堆一次性包装”的画面,我们希望它随着垃圾分类的有效落实,越来越少。青年报记者 赵一智 摄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年7月1日就将正式施行。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印发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今年全市7成以上居住区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达标,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青年报记者 刘晶晶

明确垃圾分类工作三大目标

《通知》明确2019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大目标。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格局基本成型。全市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7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

二是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8000个、中转站170座。全市干垃圾日均控制量不高于21000吨,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5520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3300吨。

三是《条例》贯彻实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举办垃圾分类及《条例》普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即:成立10支志愿者队伍,举办100场宣传活动,覆盖约5800个居(村)委,发放800余万份宣传海报及资料,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6月1日前制(修)订一批配套文件

根据《通知》要求,垃圾分类工作要被纳入基层尤其是居民区党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制订《条例》配套制度清单,指导、督促市相关部门在2019年6月1日前制(修)订一批配套文件,与《条例》同步施行。

其中主管部门负责类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制度、“不分类、不收运”操作规程、生活垃圾社会监督员制度以及大件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需要协同推进类。包括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宾馆、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用品目录,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菜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标准,湿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等。

到年底干湿垃圾处置有标准

在垃圾处理方面,2019年,紧扣9个已开工项目施工周期,加快推进三个尚未开工湿垃圾项目今年上半年开工;加快推进4个干垃圾项目,力争今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到年底,干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达到1.93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利用能力达到5050吨/日。

未来,本市将继续推动“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原则,拓展绿色账户可回收物管理功能,将各区可回收物信息接入绿色账户平台。同时鼓励社会第三方再生资源企业将信息接入绿色账户平台,逐步实现全市可回收物信息统计科学化。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8000个、中转站170座,继续推进浦东新区、青浦区、金山区、闵行区和城投集团托底保障的集散场建设,实现居住区可回收物的便捷交投和资源的集散利用。

提升分类收运能力,完成规范的湿垃圾车辆配置900余辆,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17辆,干垃圾车辆标识全面规范。加强湿垃圾车辆技术研发、选型和管理,确保分类收运整洁规范,杜绝二次污染。提高分类中转能力,加强中转环节分类标识的规范性检查,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对市民的科普教育作用。

推动其他行业限制一次性用品

在源头减量方面,《通知》提出,将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加强对在本市经营的快递业指导,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加大净菜上市在标准化菜场和生鲜超市、大型超市等场所的推进力度;排摸本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现状,落实新建和已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的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套工作。

同时强化执法监督。依托垃圾分类全程信息化系统,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落实“不分类、不处置”制度,强化处置设施垃圾分类质量控制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可回收物集散场的质量检查。

针对旅馆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共机构一次性物品提供和使用,细化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统一处罚裁量基准,统筹部署垃圾分类、餐厨垃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实效。并鼓励社会监督。


青年报记者 刘晶晶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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