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怎么养老?上海团最年轻的女代表这样说
2019-03-06 青年

青年报·青春上海特派记者 刘昕璐 北京摄影报道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这位上海团最年轻的女代表关注的竟是养老话题。试点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为何反响平平?税率还是太高了。她这样指出。在她看来,中国社会未来的养老问题不可能单独依靠政府来全面承担,现形势之下,应逐步扩大税延养老险试点范围,先可扩大至长三角地区,然后放宽至全国。

养老问题“80后”已无法回避

“未来怎么养老?”生于1980年的周燕芳,是上海代表团中年纪最小的女性代表,已在保险行业有着17年的资深从业经历。对于已经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一代,她也十分关注养老问题。

作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2002初入职场时即从事健康险业、养老金业务工作。“政府工作报告提振信心,给出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大红包。其中,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是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基础。”周燕芳说,网上的一些热图,也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养老问题的热切关注,实质上也映射出中国社会未来的养老问题不可能单独依靠政府来全面承担。

周燕芳指出,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要充分认识发展第三支柱的必要性。“财务准备是养老准备的核心。实现‘老有所养’,要求国家的养老金体系能够提供全面、充足、持续、稳定的老年收入。但是,无论从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还是养老金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养老金储备并不充足。”

在她看来,养老金储备比较充足的国家,三支柱的发展相对比较均衡。我国养老金积累来源则较为单一,养老金总额中第一支柱占比超过80%。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最低可降至16%”。但从长期看,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合理增长是难以持续的。基本养老已经完成“扩面”任务,并实现制度的“全覆盖”。

中高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障应该依靠二三支柱来补充

“应明确政府职责,让社会保障回归到保基本,以及为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提供兜底保障。而中高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障应该依靠二、三支柱来补充。”周燕芳进一步提及,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参与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

然而,截至2018年底,企业年金参与企业约8万家,不到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0.5%;参与人数2331万人,仅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的5.5%。“‘二支柱’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突破覆盖面小、参保人数少等困境。因此,提升我国养老金体系的保障能力,最大的空间还在于发展第三支柱。只有合理划分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明确对三支柱结构的规划,才能建立健全养老金三支柱的保障体系。”

因此,周燕芳建议,要对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推出配套政策。

从全球经验来看,税优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的核心。2018年5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正式在上海、福建(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启动试点。2018年共有16家保险公司开展个人税延养老业务,累计实收保费约7000万,承保件数约4万件,可以说,市场整体情况低于预期。

周燕芳分析发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在新税制下,政策优惠覆盖人群和政策吸引力进一步减少,二是试点覆盖范围有限,三是操作流程复杂。

根据规定,个人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的实际缴纳税率为7.5%(政策优惠对当期个人所得税税率10%及以下的人群意义不大),政策覆盖人群主要为当期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及以上人群,对应实际应发工资在20000元左右。根据方案,个人缴费税前扣除限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每月1000元的额度上限,无法真正满足老百姓养老储备的缺口需求,对于月收入2万元及以上人群的吸引力很小。从地区范围看,仅在三个地区试点,政策效果未呈现。从产品范围看,税延优惠政策适用产品品种较为有限,大量可解决客户养老难题的优秀年金保险产品,不能享受到税延政策,导致税收刺激效果未能达到预期。

据此,周燕芳建议,依据对个人养老金目标替代率的设定,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我们可以降低领取阶段税率,领取期75%部分领取金额适用税率从10%调整为3%,对重疾、身故或全残情况,领取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同时提高税收优惠额度,税延养老保险每月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可提高至5000元。”

同时,周燕芳建议,扩大税收递延政策适用产品范围和地域范围,让税优政策走向普惠。“先可扩大至长三角地区,然后放宽至全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个人购买的其他保障性年金保险也给予一定额度内的税收递延优惠。同时,实现税务信息共享,简化税务申报流程。”

青年报·青春上海特派记者 刘昕璐 北京摄影报道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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