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无人管”“多头管”!上海再出规范培训市场“组合拳”
2019-12-24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春霞 

今年以来,不时出现的培训机构“跑路”事件让不少家长提心吊胆。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培训市场正常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海市政府近日公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发展意见》)和《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采访获悉,《发展意见》和《监管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将通过提高综合治理实效,有效避免培训机构“无人管”和“多头管”的现象。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一意见一办法”只是上海规范培训市场的起点,后续还将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文件,以促进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文件亮点】 

管理范围上着眼“全面覆盖”

管理方式上注重“综合治理”

此次《发展意见》与《监管办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在管理范围上着眼“全面覆盖”!即:在原来文化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管理范围基础上,增加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科技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和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等各类培训与类似服务(不含特殊培训),将各类培训纳入“大教育”培训市场的框架,推进建立健全覆盖各类培训服务的综合治理体系。

而另一大亮点则是在管理方式上注重“综合治理”,即:聚焦培训市场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支持与规范并重、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行业管理与行为监管并重、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并重原则,明确管理思路、强调部门职能,多措并举提升培训机构规范水平、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

市教委终身教育处副处长苏铁介绍说,此次两个文件明确了职能分工,教育部门总体牵头协调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市、区、街镇联动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体系。

其中,由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做好文化教育培训、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科技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和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等培训活动的管理工作,并对经许可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牵头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管理工作,并对经许可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牵头实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的依法登记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各部门实施营利性培训机构的依法登记和无需许可的相关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文件强调行为监管,明确各发证机关加强对培训机构证照的监管,相应行业部门加强对培训内容(含从业人员任职资格)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规范收费、食品安全、广告宣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消费贷款的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培训场地安全的监管,网信、公安部门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税务部门加强对税收的监管,其他相应职能部门分别加强对培训场地使用等各类事项的监管。

此外,还优化执法机制,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原本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行使的涉及培训市场的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专家解读】 

有效避免“无人管”和“多头管”现象

提出鼓励成立独立法人的培训行业组织

近年来,教育培训市场的迅猛发展引起各方关注。一方面,培训机构在满足市民多元多样学习需求、提供就业岗位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相应作用,但同时,个别培训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也确实存在。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王欣说,2017年底,上海出台了“一标准两办法”,截至今年11月,教育部及相关部委两年内共密集颁布了9个关于专项治理和规范管理培训机构的文件(包括线上与线下)。她认为,对比之前的相关文件,此次上海出台的两个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同时侧重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要求,“两个文件主要是作为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或者追责的依据,特别是在《办法》中,细化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以及开展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和保障机制。”

王欣介绍说,此次两个文件提出了综合治理全覆盖原则,不仅仅要求将各类培训市场业务纳入管理范围,而且还对应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培训机构服务类型的管理权责。通过提高综合治理实效,可有效避免“无人管”和“多头管”的现象。

此次的文件提出鼓励成立独立法人的培训行业组织,发挥行业组织在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如果能充分发挥培训行业组织的作用,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重塑市场消费信心。”

 【后续措施】 

优化、推行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探索实施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

培训机构怎么管?如何避免培训机构“跑路”后消费者损失惨重?此次上海出台的两个文件确定了治理举措,将推进完善培训市场规范管理“组合拳”。

第一要明确准入规则,细化机构设置规定、完善分类设置标准;第二要建立健全“黑白名单”制度;第三要优化、推行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第四要健全培训机构预收费用管理机制;第五要促进社会共治,鼓励培训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培训市场治理工作。

据统计,目前上海由教育部门发放许可证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大约2400家,由人社部门发放许可证的职业技能培训约400多家。而管理范围一旦覆盖到文化艺术辅导、体育指导、科技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和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等各类培训后,数量将大幅上升。

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林涛介绍说,针对本次意见和办法中提到的资金风险防范,行业协会将积极组织培训机构代表,按意见要求和相关保险公司沟通,探索实施履约保证保险的方式,探讨行业内互助保险基金的可行方案。同时按照本次意见的要求,不强制诱导学员使用消费贷款。

而针对学员权益保护的要求,将积极推进培训机构健全自身的投诉处理机制。有关行业组织第三方投诉平台这方面,上海民协培专委已经设立了行业的第三方投诉电话。协会也将积极落实推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同时加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培养。培专委会员单位已经做过行业自律公约的签署,对培训的内容、教材的难度进度、培训的时间等都做了要求,同时也已起草行业示范合同,后期将加大在这方面的推广。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春霞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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