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防控|拒绝检测、隔离,构成违法犯罪将被追责!上海警方严打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
2020-02-03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2月3日傍晚,上海警方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告。通告提到,拒绝执行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若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警方将依法追责。同时,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造谣滋事、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记者从警方获悉,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上海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社会平稳有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警方发布通告指出,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疫情管控工作措施,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防护和内部安全管理,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组织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其次,凡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本市的,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自觉实施居家或者积极配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未按照规定主动登记,在工作人员询问时不如实告知,或者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或者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自或者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应主动向相关机构报告,不按照要求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隔离或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造谣滋事、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伤害医护人员、哄抬物价、造假售假、贩卖野生动物、妨害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指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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