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开庭,嫌疑人获刑6年半
2020-03-03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通讯员 陈淋清

3月3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采取在线庭审模式公开开庭审理沪上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庭审中,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疫情防控期间,被害人鲁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口罩求购信息,被告人颜某即通过微信主动联系鲁某,称其有口罩,并可包机运输回国。双方约定,由被告人颜某以人民币166万余元的价格提供2700箱口罩。被害人鲁某实际向被告人颜某支付人民币16万元并为其购买一部手机,作为定金。后被害人鲁某察觉受骗,遂报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防疫用品诈骗他人钱财,其中既遂金额达人民币17万余元,属数额巨大,未遂金额达人民币14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闵行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下旬,被害人鲁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口罩求购信息,被告人颜某即通过微信主动联系鲁某,称其有美国3M口罩,并可包机运输回国。在向鲁某出示从他人处获取的3M中国有限公司授权函后,双方约定,由被告人颜某以人民币166万余元的价格提供2700箱(每箱40只)3M牌8511Pro -N9540防护口罩。1月29日至2月1日,被害人鲁某通过转账陆续向被告人颜某支付人民币16万元,并根据被告人颜某的要求,购买一部iphone11 Pro Max手机一并作为定金。1月31日,被告人颜某向被害人鲁某提供美国快递公司DHL口罩快递单,后声称该批口罩已到达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并向被害人鲁某索要余款人民币140余万元。经被害人查询,快递单只有下单信息但未交付货物,且被告人未提供航班号,故未支付余款。被害人鲁某察觉受骗,遂于2月10日至公安机关报案。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销售防疫用品为名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颜某诈骗既遂金额人民币17万余元,属数额巨大;未遂金额人民币140余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对于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颜某能当庭认罪,且具有退赔意愿,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颜某诈骗既遂数额巨大,兼具诈骗未遂数额特别巨大之情节,且其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此次系在疫情防控期间犯罪,故酌情从重处罚。综上,上海闵行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钟雷 通讯员 陈淋清

编辑:梁文静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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