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今起可上线“随申办”申请
2020-05-03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吴缵超

上海日前出台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继续享受中央财政补助和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外,再给予5000元补助。上海发改委表示,从今天(5月3日)起,消费者可以登录“随申办”app进入“新能源车补助”正式办理。

《实施细则》明确,补助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消费者通过两种渠道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都可申请充电补助:一是未持有牌照额度的消费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额度并上牌;二是消费者如已持有本市中心城区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后使用该额度上牌,也可以申请资金。

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可以申请充电补助资金,但不包括购买二手车。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型可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查询。消费者应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并在本市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需关注“车信盟”公众号,并在“补贴申请”-“企业报备”栏目中按规定登录和填列所需信息,帮助和指导消费者填报申请信息。

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来开网约车,不可以申请补助,目前仅对车辆用途为非营业性的给予补助。

消费者须在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期限内开具购车发票,并且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申请补助资金。

相关资金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使用具有独立报桩电表的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时产生的电费,也可以支付消费者在本市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并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支付的电费和服务费,但不得用于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用途。

《实施细则》还明确,补助资金将按月分期拨付,每人每月拨付150元,直至累计拨付达到5000元为止。考虑到补助资金只可用于支付充电费用,经评估本市消费者日常使用习惯,每月150元已经能够覆盖绝大多数消费者自身出行使用电动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支出,且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另外,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热线:021-63596761。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吴缵超

编辑:张红叶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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