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提高对濒危动物非法交易的罚款金额|两会代表委员履职记
2020-05-27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

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十分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这次全国两会,她提交了一份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为了提交这份议案,陈晶莹做了大量“功课”。“20世纪80年代,我国在制定野生动物保护法时,更多地强调野生动物的资源属性,侧重对作为资源的野生动物的利用。”她表示,随着野生动物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凸显,2016年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实际操作、实施情况看,效果仍有待加强。

“我国不少地区存在着食用、消费各种野生动物的陋习,许多野生动物惨遭掳掠和贩卖。违法成本低,执法效率低,监管机制失当,监管效力低下。”陈晶莹建议,应扩大野保法的适用范围,同时提高野保法的可操作性,强化法律责任,提高惩罚力度。

如何让惩罚到位?她提出,一方面要从购买源头严打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另一方面,要扩大野生动物管理范围,严禁个人和餐饮机构等购买和食用任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旦发现不仅要依法处罚,而且要公告餐饮机构违法经营行为,取消其经营资格,列入行业黑名单;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形成公众和社会舆论压力;对利用互联网开展野生动物交易的,平台主体应与买卖双方共担责任,接受处罚。”

她还提出建议,将现行法律中规定的罚款金额提高。同时,增加对于濒危动物非法交易的处罚规定,对从事濒临灭绝的野生生物非法交易的企业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监管“盲区”和执法“中空地带”,她建议将制定政策与立法的管理职能与督促政策与立法施行的监督职能相分离,厘清有关部门在野生动物管理中的职责。“可以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职能划归自然资源部,在自然资源部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局,由其承担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义务与职责;加强有关部门在立法和执法中的协同配合,建立部门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技术监管系统。”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 刘晶晶

编辑:梁文静 校对:顾米一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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