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家的氛围,“青梓荟”——长宁区探望监督人场所正式揭牌
2021-03-02 上海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陈嘉音 记者 周胜洁/文 吴恺/图

长期以来,探望权纠纷都是涉少案件审理中的难点。在上海地区的实践中,社工介入司法、维护青少年最大利益的一个主要渠道是帮助促进探望权的执行。

今天,在市服保办、长宁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在长宁团区委、市阳光中心的支持和牵头下,设立“青梓荟”——长宁区探望监督人场所,以协助解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探望权履行障碍。

  缘起    探望监督人场所的三次转变  

市阳光中心长宁工作站督导张秋蓉是工作站第一位探望监督人,去年11月受理第一个案子时,让这名有着17年社工经验的“老兵”面临着巨大挑战。

这是一个离异家庭,8岁的孩子判给了父亲,由于案件复杂,父亲多次阻挠探望,母亲已经一年多未见到孩子。法院也曾采取过强制执行,但未能实施正常的探望。

张秋蓉接手后,第一次探望场所在父亲的小区楼下,户外探望时间只有一小时,天气渐冷,冷风吹着孩子,没过多久孩子就想上楼了,短短一小时根本无法满足母亲的诉求,而她原本是想周六带儿子回家,周日再送回来,以此尽到母亲的责任。

经过和长宁法院的沟通,社工认为有必要为双方先进行调解,接下去的两个月,探望场地从户外转移到法院的调解工作室,之后又在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今年1月,张秋蓉引导这个家庭来到了长宁路上的长宁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

三次场所变更的背后,是充满抗拒和矛盾的父母双方在不断拉扯。张秋蓉观察到,孩子在见面初期有较明显的抵触心理和行为,交流之后发现,他表现出的焦虑、暴躁等情绪都出自不安和矛盾心理,而这主要来自父亲和奶奶的影响。

  初探    一个温馨而中立的场所是“刚需”  

“大约10%左右离异父母,都曾表现出明显的抗拒对方当事人探视的情绪。而隐匿子女、暴力抗拒探望等恶劣情形的纠纷案例,每年大概有5、6例。”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顾薛磊告诉记者。

因此,一个温馨而中立的场所成为了“刚需”。据介绍,在青梓荟二层的心能苑可以开展座谈,心咨坊里不但有沙发、电视机,还有沙盘,船模、人偶手办等沙盘玩具放满了五层置物架。在这里,先由一名社工负责带孩子在沙盘室进行放松和熟悉,另两名社工为原被告进行调解,调解结束后,再让母亲和孩子进行游戏互动,达到探望的最终目的。

在案例中,孩子在沙盘室玩得开心,还将玩具藏进沙盘里,让父母来找。“这里除了我们社工,还有不少专业的心理咨询师,都可以提供专业服务。” 张秋蓉说。这个场所得到了双方认同,孩子也表达出了自己的想法:只要爸爸妈妈见面时能高高兴兴的,自己也愿意和妈妈在一起。

今天,这个场所正式挂牌,成为“青梓荟”——长宁区探望监督人场所,以协助解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探望权履行障碍。

  揭牌   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落到实处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这句话,如今在上海正一步步落到实处。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选取了118家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拉开了家事审判改革的序幕。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社工在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的指导下,率先与法院合作。4年来,约40名社工参与到法院庭前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观护、家庭教育指导、担任权益代表人、担任探望监督人等具体工作中。

2020年10月1日上海市地方标准《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正式实施,标志着上海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中已建立起对未成年人的全覆盖保护模式。

为了更好地体现未成年人司法理念,解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探望权履行障碍,在市服保办、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在团区委、市阳光中心的支持和牵头下,长宁区探望监督人场所正式揭牌。

而张秋蓉和十余名工作站社工有了新身份——长宁区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社会观护员,聘期为三年。对于“持证上岗”,张秋蓉表示:“社工担任探望监督人工作的形式得到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认可,父母双方能够以比较平和的方式履行好各自责任和义务。”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陈嘉音 记者 周胜洁/文 吴恺/图

编辑:陆天逸

来源:青春上海News—24小时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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